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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2016年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7650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年10月09日 00:00:00 文  号:无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09日 00:00:00 名  称: 我市开展2016年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我市开展2016年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为积极响应国家全面二孩政策,保障病残儿家庭合法权益,927日上午,我市在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了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共有9人参加了本次病残儿医学鉴定。

病残儿医学鉴定是运用现代医学知识、技术和手段,对被鉴定者作出是否为病残及其程度的鉴定结论,并根据《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鉴定结论及专家组提出的指导意见完成后续的审批等相关工作。

                               (委妇幼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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