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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2025年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 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 监督抽检工作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6-09618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5年10月17日 10:45: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7日 10:45:00 名  称: 潜江市2025年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 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 监督抽检工作

潜江市2025年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



为贯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省教育厅办公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印发的《关于开展2025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鄂疾控综发20254号文件要求,我联合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对全市学校、托育机构、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采光照明“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学校、托育机构、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221家。其中:小学69家、初级中学23家、高级中学7家、普通高校1家、职业学校1家、特殊人群学校1家、托幼机构105家、托育机构7家、校外培训机构7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在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的配合下,对全市40家单位(其中:学校24家、托育机构5家、幼儿园6、校外培训机构5)开展了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主要针对教室采光照明、人均面积、学习用品达标情况进行了抽检工作,同时对所有单位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情况,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是本次监督检查有39家单位能认真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达到了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8家学校教室内采光照明度和教室人均使用面积与国家标准尚存在差距;1家校外培训机构教室存在使用白板情况。

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相关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对1采光照明度与国家标准存在较大差距的学校给予了警告行政处罚。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全市学校、托育机构、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对照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安排专人积极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市疾控中心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并做好各单位教学生活环境的监测工作。

三是市教育局密切配合,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同时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及跟踪督办频次,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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