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指南
一、设立依据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18〕)1号。
二、对象范围
1、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2、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岁至24岁失业青年可在我市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由基地发放生活费购买人身意外险。
三、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1)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享有知情权,实施基地应当将本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时限、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示范文本等在窗口及网上公开;
2、申请人有权要求对公开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3、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程查询、投诉的权利;
(2)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填写的表格中相关人员签字用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2、申请人应按照要求按时提交申请材料。
四、申请材料
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3、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或银行流水清单
4、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见习人员)
6、毕业证书
五、办理流程
就业见习基地按文件要求开展见习,留用后提交申请材料到市人社部门审批办理。
六、办理时限
19个工作日
七、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可电话联系潜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查询办理结果
八、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潜江市红梅西路55号劳动就业管理局506室
九、咨询电话
0728-6237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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