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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纳重点群体身份认定证明办理流程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30480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0月14日 10:43:31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4日 10:43:31 名  称: 企业吸纳重点群体身份认定证明办理流程


企业吸纳重点群体

身份认定证明办理流程清单来了

PART 01


受理范围



01.

受理对象

招用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登记证》失业登记满半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02.

受理条件

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办理《就业创业证》单位就业登记(就业单位需与企业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PART 02


申请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吸纳重点群体花名册》(文末附件可下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电子版;

(四)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湖北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



PART 03


申请流程



01

申请

由企业负责人事业务工作人员,持本人工作证或加盖公章的公函、企业公章,到市就业局519室进行申请。

02

审核

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核实企业招用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信息,审核通过后对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登记进行认定,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及《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登记表》。



PART 04


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潜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519室(红梅西路55号)

咨询电话0728-6250386




PART 05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0号)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人力资源保障厅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鄂财税发〔2023〕4号)




END



相关链接:

附件:企业吸纳重点群体花名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