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潜江市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企业名单公示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48372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8月05日 18:15: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5日 18:15:00
名 称:
2024年潜江市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深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5号)文件精神,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通过省企保信息系统,采取后台大数据信息比对的方式,核实以下企业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为做到公正、公开、公平,现予公示《2024年潜江市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企业名单公示》情况。名单如下:
公示期7天(从2024年8月5日起至2024年8月11日止)。公示期间,如有疑议请向潜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咨询和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28-6239199
附件:2024年潜江市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企业名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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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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