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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53338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18日 17:43:47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8日 17:43:47 名  称: 潜江市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潜江市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1年对市州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鄂教督室函20216号)要求,现就我市履行教育职责主要工作情况予以公示。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教育发展。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工作,常态化开展常委议教。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就教育领域重大问题专题研究,切实把教育工作摆在民生之首。全面履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严格落实教师待遇各项政策,强化全市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出台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校外培训负担的通知》等文件。

(二)全面规范组织建设。坚持“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用党建工作引领学校工作。进一步发挥市委教育工委领导作用,筹备组建市民办教育行业党委,督促指导各民办学校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基础台账,全面掌握民办学校党组织覆盖、党建工作入章程、党组织活动开展、党组织运转等情况,把党建工作情况作为民办学校注册登记、年检年审、评估考核、管理监督的必备条件和必查内容。

(三)贯彻落实改革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进一步完善《潜江市中小学校工作考评细则》和《潜江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方案》,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通过评价杠杆调动校长、教师的积极性评价学校突出考查学校坚持全面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以及办学行为、队伍建设、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评价学生突出考查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和劳动实践等。

(四)扎实推进“双减”工作。市委 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校外培训负担的通知》,明确了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在中小学减负中的责任,促进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开展教学研究,优化教学方式,真正做到“轻负高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把课后延时服务作为学校重点工作进行督办,鼓励学校“一校一案”坚持特色化发展,科学合理制定课后服务内容,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五)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五项管理”及校园安全督导工作的通知》,组织30名责任督学开展“五项管理”专项督导,发现四大类集中问题,涉及56所学校87个具体问题事项。6月份,再次组织专班进行暗访调查,暗访组到访学校52个,发现8个具体问题事项仍未整改完成,形成一份督导报告。同时,将各地各校“五项管理”落实情况纳入全市年度教育职责综合评价体系,年底统一考评。扎实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健康管理,2020年,我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检出率为46.27%,相比2019年下降了1.5%。

(六)强化教育督导职能。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措施》(鄂办文[2020]25号)要求,市政府已拟定《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调整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全市已基本建成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体系,建立了一支教育督导专干、专兼职责任督学队伍。根据省教育督导室相关文件规范督学的聘任和管理,对学校开展经常性督导,聚焦学校办学行为、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深入开展督导评价,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现了全覆盖。

(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出台《潜江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17-2035)》和《潜江市城区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新增学位近10000个,极大缓解了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压力。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办学,一是分别合理组建城区学校教育集团、乡镇学校教育集团和幼儿教育集团,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引领作用;二是积极推进教师资源共建共享,推进教师市管校聘改革,建立完善了教师交流管理制度,推进集团内教师交流,对集团内教师的考核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程序;三是城乡学校对口帮扶实现共建,统一采取“双结双带”方式,安排10所城区(市直)学校跨学区结对一所镇直中小学,并根据学校实际条件合理向下延伸结对一所农村小学。

(八)推进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指导学校使用好《湖北文化——潜江篇》《综合实践活动资源包》等系列教材。依据“1+21+N”的模式加强校外劳动基地建设,提高基地保障能力,形成潜江校外劳动教育特色。联合团市委、市妇联在市民之家、文化产业园建设5个主题教育馆,将“龙虾之旅”打造为全国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线路。

(九)学前教育普惠优质。推进名园办分园,探索乡镇中心园对村级公办园集团化管理模式,提升普惠性资源占比;加强队伍培训,通过国培、省培、市培、园本培训等途径,对幼儿园教师进行全员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确保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保教方式,积极推行区域游戏活动常态化,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提升保教质量。

(十)民办教育健康有序。目前,潜江市共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6所,均在《潜江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17—2035)》规划编制内,基本实现了教育资源布局合理化、规模适度化。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市教育局负责审查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学籍管理做到“籍随人走,一人一籍”。

(十一)职业教育现代开放。近三年,全市深化办学模式、推进产教融合、促进学校与本地企业对接,共同制定育人计划,完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运行长效机制。江汉油田职业技术学校与武汉市合发机械有限公司、市卫生学校与乡镇卫生院,通过“订单班”培养模式,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针对性开设专业课程,学生毕业即就业。中职学校与60多家企业联合办学,共培养中职毕业生0.9万人,毕业生就业率达96%以上。

(十二)严格落实师德师风要求。在全市范围开展书记讲党课等系列活动;利用教师暑期集训开展抗疫优秀教师和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开展建党100周年师德主题征文活动;利用教育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各地各校师德建设经验文章。系统内编印优秀教师专刊《烛光耀眼》;加强典型宣传引领,开展评先表模,评选各类先进876人次;与市电视台合作录制访谈栏目《老师您辛苦了》,在《潜江日报》《潜江周刊》全面报道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开展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教师专业发展行动;实施“启航、领航、远航计划”,实施教师人才梯队培养“宝塔计划”。

(十三)深入推进“市管校聘”改革。2020年全市全面实施“市管校聘”管理改革,三年来,累计10804人次参加竞聘,累计交流641人次。全市被授予全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荣誉称号;5篇典型案例编入《行动与经验:湖北省县管校聘改革案例集》;《试航“市管校聘”改革,激发教师内在活力》在人民网湖北频道发表,《探索新型管理模式,全力推进“市管校聘”着力打造城乡师资合理均衡配置的教育生态》在《湖北教育》刊发。

(十四)抓好校园安全管理。2021年,全市学校校舍安全建设投入资金2162万元,新建、改造、维修校舍19个,改造校舍面积25000平方米,新建围墙6600米,全市校园封闭式管理达100%;全市学校安装“110一键报警系统”,校园重点部位6813个视频监控探头均与公安部门并网,达标率为100%;全市校园配有专兼职保安员532名,全面实施校园保安专职化、专业化及公司化。成立公安、教育联合巡逻队22个,学校“护校巡逻队”247个,设立“护学岗”233个,实现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巡逻防范全覆盖。

(十五)抓好后勤保障管理。开展中小学食堂问题专项督查;对全市9所市直中小学、44所乡镇中小学食堂进行了财务专项检查;召开了中小学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压实校长责任。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学前教育阶段存在公办园总体数量不足、部分规模不大、小学附属园质量不高;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存在部分乡村学校基础设施需提档升级、教职工流动性大、“五项管理”仍需持续发力、“市管校聘”有待深入、部分学校后勤管理不规范、民办学校监管有待加强;三是高中阶段学生学习压力增加,心理辅导教师配备及心理咨询室建设有待加强;四是职业教育专业教育人才不足、专业特色不强等。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提升公办园占比。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资金支持,大力新建一批公办园;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新建、改建一批公办园,确保每个镇处至少一所乡镇中心园。大力扶持小学附属园,逐步增大办园规模,稳定教师队伍,提升办园质量。完善小区配套园政策,落实《潜江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办法》,确保配套幼儿园建成后举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园。

(二)探索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深入实施《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市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全面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对标研判、核查确认、依标整改。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大力推进两类学校底部攻坚,全面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实施第五轮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共建,促进结对双方特色共建、资源共享,提升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及办学管理水平,推动全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三)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起完善的政治学习制度,坚持用科学的理论、系列法规来帮助广大教师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定期开展师德师风理论学习和研讨活动,规范教师的行为。逐步完善社会、家长及学生民主评议师德师风的制度。建立了师德师风投诉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完善教师队伍成长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学区、学校五级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体系,抓实教师、校长全员培训,完成每年72学时的培训任务,促进教师、校长专业发展。加强教师队伍领军人才培养,落实潜江名师、潜江名班主任培养计划,打造一批教育领航领军人才,带动全员提升。

(五)精细化开展“五项管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五项管理”督导检查常态化,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到位,整改到位,落实到位。重点关注隔代养育家庭,取得父母支持,建议使用其他通讯方式代替智能手机。充分发挥家长群、家长会的作用,在宣传倡导上再下功夫,推动“五项管理”深入贯彻执行。在开展督导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发现先进典型,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的形式,把好的做法和经验逐步推广应用到全市。

(六)深入推进“市管校聘”。进一步加强教师竞聘上岗的路径探索,选点实施校长竞聘上岗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规范。岗位设置有利于开足开齐课程,同时兼顾学科课时工作量。专任教师岗位,高中必须超85%以上,初中90%以上,小学、幼儿园92%以上。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安保、校医、后勤服务保障人员等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成立专门的“市管校聘”督查指导组,及时跟进指导,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学校有序有效开展工作。

(七)强化后勤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管理,做到收费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违纪,谁负责”。继续开展放心食堂、文明寝室、文明厕所、绿色生态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后勤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食堂管理专项培训,切实提高后勤人员服务水平。

(八)规范民办学校管理。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对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及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加强财务监管,建立民办中小学办学经费的第三方监管机制,对民办教育学校收取的学费进行第三方监控。鼓励民办中小学利用体制灵活、应变能力强的优势,开展教育改革和创新,不断增强办学特色。

(九)抓好学校心理咨询辅导室建设。督促每校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充分发挥全市158名二级心理咨询师的作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专业筛查、师生团辅个辅,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十)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业加大就业创业培训的“免费培训”等优惠政策宣传。劳动就业部门及时发布人才需求和招聘信息,提醒学校及时将需求信息转发到结业的学员群。促进校企合作,让更多学员能够结业即实现就业,各校在特色专业课程上下功夫,与社会培训有机结合,通过上级单位的指导与辅助,完成自我突破与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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