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市文旅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丰富充实、轻松愉快的假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系统部署
当前,正处于实现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双减”“三年内成效显著”目标任务的关键阶段,前期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无证无照经营、隐形变异等多种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锚定三年目标,充分把握寒假“窗口期”,就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作出全面系统部署,明确治理任务、细化举措分工、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平稳有序。
二、加强监督执法,严查违规培训
各地各部门要健全校外培训执法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执法。建立健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在寒假期间至少开展两次大摸排,采取“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方式开展明察暗访,严防严查隐匿在酒店、咖啡厅、居民楼等场所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管理,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严厉打击以“一对一”“众筹私教”“托管”“非学科培训”“家政服务”“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要紧盯各类“自习室”,严禁开展教师(包括虚拟者、人工智能)讲授、示范、互动等形式的新型变异学科培训。依法依规严惩未经审批举办培训、隐形变异开展学科培训、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或校外培训等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例的曝光惩戒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
三、坚持设置标准,加快清理整治不合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不合规培训机构是校外培训安全隐患、“卷钱跑路”“爆雷”、违法开展培训乱象等不安定因素的主要来源,必须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清理整治。2024年1月底之前,对未经审批但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和中小学生实际从事非学科类培训的现存机构,非学科类机构有关主管部门要“一机构一案”,实行限期整改和销号管理,依法依规予以核准或停办,确保寒假期间本地社会面校外培训100%合规。对审批新进的机构,要指导督促他们党建工作、纳入全流程监管与开展培训同步落实。
四、开展全面排查,严防安全风险
寒假前,校外培训机构相关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在寒假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制定完善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对培训机构至少开展1次安全专项检查,对存在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机构,立即停业整改,坚决维护学生生命安全。拉网排查机构从业人员情况,建立寒假期间校外培训从业人员信息库,督促机构落实从业人员违法犯罪信息查询、从业资格信息公示等要求。常态化开展“爆雷”“冒烟”监测,发现风险苗头第一时间通报市公安局,坚决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
五、推进综合施策,确保监管政策落地
推动已审批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监管平台)管理,对未纳入全国监管平台的机构责令限期纳入;对拒不纳入、逃避监管的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督促培训机构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将培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严防恶意涨价。加强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严格落实预收费不超过5000元的上限要求,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鼓励培训机构采取先提供培训服务后收费方式运营。加大“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应用推广力度,引导家长选择合规机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假期氛围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寒假契机,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宣传“双减”政策,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盲目跟风报班。深入学习、宣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暂行),营造氛围,引导校外培训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健康运行。充分利用春节这一传统佳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活动,让学生亲近美好自然、体悟亲情温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鼓励学校探索开展托管服务,努力为部分家长解决照看难题。
请各地各部门及时梳理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进展,于寒假结束(2月26日)前将工作情况汇报、汇总表(附件)报送市“双减”办邮箱:jyjsgb@163.com。省“双减”办将在寒假期间,组织省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到各地蹲点驻守,指导督促各地寒假期间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对寒假期间违规培训多发、履责不到位的地区适时进行通报。
(联系人:张家佳 电话:6235016)
附件: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情况汇总表
潜江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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