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暑假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园林分局:
为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严防暑期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反弹,不断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切实减轻学生暑假校外培训负担,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假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常规巡查频次
各地要每周至少一次对辖区内进行常规巡查,要加强与辖区内街道、居委会、社区联系,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网格化管理,动态完善本区域内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员等“三张清单”。对发现的学科培训要及时处置,并做好跟踪,防止“死灰复燃”。
二、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要争取政府支持,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对以托管、“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特别是针对群众举报、舆情监测等渠道反映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做到快速核查、联动处置。
三、加大宣传曝光力度
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布倡议书、告家长书、群发短信、消费提醒或开展线上线下家访等形式,提醒家长多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理性慎重选择校外培训,不盲目跟风报班,远离违法违规培训,形成抵制违规培训的浓厚氛围。要建立违规培训情况通报机制,定期印发简报,要将暑假期间参加学科培训的学生通报到学校,要求学校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暑假期间,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和联合执法,对严重违法违规培训问题进行通报。
四、强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
加强对非学科培训机构的监管,防止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学科培训。要提高学科培训甄别能力,加强各类“AI”自习室的管理,自习室只能售卖设备、软件和提供售后服务,如机构组织学生到现场辅导学习,就视为学科培训,要坚决予以制止。
五、加强校外培训安全防范
根据《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对培训机构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安全专项检查。对场地、设施、消防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立即停业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要在暑期全部整改完成。要督促培训机构制定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月底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要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冒烟”问题的监测和处置,多措并举解决群众“退费难”问题,积极稳妥处置相关舆情线索或群体性涉稳风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请各地及时总结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情况,于8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社管办。
联系人:张家佳,联系电话:6235016。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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