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六届“清明诗会”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学校: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第十六届“清明诗会”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24年3月至4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经典诵读”活动,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各地各校要将“清明诗会”活动同“经典诵读”“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学习经典、诵读经典活动,让师生感受语言文字魅力,提升文学素养,弘扬传统文化。学校可利用剧场、舞台、操场等场地,开展吟诗、舞诗、唱诗、演诗、诗词接龙、诗词竞赛等展演活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与参与度。
(二)开展“祭奠英烈”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清明节期间,要突出纪念先人、缅怀先烈主题。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要带领学生开展文明祭扫、走进本地名人故居;组织学生观看爱国题材影片;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主题班会;办宣传栏或黑板报“向壮烈牺牲的英烈致敬”。
(三)开展“种瓜点豆”活动,进行劳动实践教育。清明节是春耕春种的重要时间节点,各地各学校要充分挖掘学校本土资源,开展劳动教育。通过翻土、浇水、撒种、培土等农耕体验活动,引导学生感受节气的特征,听懂自然的语言,学习耕种的方法,体验耕种的辛苦,达到“识节气、懂农事、会实践”的效果,懂得“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道理,自觉践行“拒绝舌尖上的浪费”。
(四)开展“拥抱春天”活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最美人间四月天,此时春风和煦、生机盎然,正是感受春光、放飞心情的大好时节。各学校德育副校长和心理健康教育老师要组织策划“拥抱春天 守护心灵”活动,通过远足郊游、踏青赏花、趣味运动、绘画摄影等,引导学生亲近自然、放松心灵、缓解压力,营造健康向上的心理氛围。
(五)开展“读书节目”遴选,进行读书实践教育。各初中、小学在“清明诗会”活动期间,要注意挖掘本地优秀读书实践作品并积极推荐参加优秀“读书节目”遴选,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评委对各地推荐的节目进行评选,最终确定10个优秀节目在我市世界读书日启动仪式上进行集中展示。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清明节是我国的一大传统节日,凝结着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宝贵资源。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成立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强化工作措施,保障“清明诗会”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学校要结合发展特色和地域文化,邀请专业指导教师精心打磨“读书节目”,突出作品文化性、创新性和观赏性,内容选择上要以诗歌、课本选段等名篇佳作为主,突出“读书”的主题内涵,节目可以适当结合音乐、舞蹈、乐器等艺术元素,总时长控制在5分30秒以内,表演人数不限。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校要不断创新,打造出本地本校“清明诗会”的特色,并通过学校公众号、短视频、校园广播、电视台、墙报、校刊等媒介广泛宣传报道,展示中华经典的无穷魅力,展现师生丰润的人文素养,弘扬民族精神,彰显文化自信。
学区(分局)于4月10日前,将辖区内各校开展“清明诗会”的情况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局直学校直接发送。“清明诗会”开展情况包括:500字以内文字说明材料;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张数不限),照片不需要PS处理也不要多张拼接在一起,原始照片即可。
其中,“读书节目”遴选活动学校自愿参与。参与遴选的学区(学校)要在4月10日前将推荐的节目视频发送到指定邮箱,过期未报送视为放弃参选。学区推荐的节目由学区审核通过后发送,园林分局所属学校和局直中(小)学校直接发送,以上各单位至多推荐一个“读书节目”,推荐节目的同时提交节目推荐表(附件1)。
联系人:赵剑茹(199 7163 xxxx)
电子邮箱:465818543@qq.com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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