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初、高中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初、高中学校:
为全面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成长档案,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经研究,决定面向全体中学生开展新学期心理健康普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全市所有初、高中学生
二、普查时间
2025年3月5日-15日
三、普查方式
通过心理云平台进行网络心理测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从总体上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保障学生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手段。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开好培训会和协调会,确保各项工作科学规范,工作要求严格落实。
(二)精心组织,规范有序。学校分管领导、专兼职心理教师及班主任要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筛查前安排专人检查硬件设施,确保计算机可以正常使用。学校要根据学生数量和筛查时间制定本校心理普查时间表,以班级为单位进入机房进行集中测评。测评过程中,指导教师要严格遵守心理测评工作原则,确保心理普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相关工作人员要对测评数据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他人随意泄露。
(三)加强应用,确保实效。学生测评答题结束后学校要根据系统提示,对重点学生开展一对一访谈定级,同时,在测评任务截止前,督促家长和班主任完成对学生的家长端和班主任端评估,提升测评数据精准性。学校要加强对普查结果的应用,结合其他动态观察方式,对心理危机预警学生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建立重点关注学生台账,针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年级和班级及时安排团辅干预。
如有其他问题请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联系。
联系人:郑雅晴
联系方式:157 9739 XXXX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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