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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57443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16日 10:30: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6日 11:25:00 名  称: 关于做好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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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鄂教发〔2016〕3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潜江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潜教基〔2018〕1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批次

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分四个批次进行,具体为:

1.提前批:潜江中学自主招生入围的考生;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即:潜江中学、文昌高中、园林高中、华中师范大学潜江附属中学、竹根滩高中、实验高中、江汉中学。

2.第一批:潜江中学、文昌高中、园林高中、华中师范大学潜江附属中学、广华中学(高石碑、积玉口、王场三镇学校有就读意愿的考生)。

3.第二批:竹根滩高中、实验高中、章华高中、江汉中学、油田高级中学(高石碑、积玉口、王场三镇学校有就读意愿的考生)。

4.第三批:江汉职院、市职教中心、市卫生学校、江汉油田职业技术学校。

二、志愿填报

中考成绩揭晓后,凡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须在“潜江市中考招生信息及志愿填报系统”(zytb.qjjy.gov.cn)上填报志愿,具体为:

1.提前批:潜江中学自主招生入围的考生在指定区域填报;参加了特长生测试并入围的考生,在入围学校(项目)中选报1—2所学校(项目),填报未入围的学校(项目)无效。

2.第一批:考生可在潜江中学、文昌高中、园林高中、华中师范大学潜江附属中学这4所学校中选报3所,王场、积玉口、高石碑三镇初中学校的考生可以选报广华中学。

3.第二批:考生可在竹根滩高中、实验高中、章华高中、江汉中学4所学校中选报3所,同时填报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王场、积玉口、高石碑三镇初中学校的考生可以选报油田高级中学。

4.第三批:考生可在江汉职院、市职教中心、市卫生学校、江汉油田职业技术学校4所学校中选报2所。

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年7月3日上午8:00至2021年7月5日下午5:00。各初中学校要通知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学生需要在学校计算机室填报志愿的,学校要提供良好的志愿填报环境,确保微机室网络畅通,并安排专人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期间,各校要安排班主任通过“潜江市中考招生信息及志愿填报系统”了解考生志愿填报进程,督促考生按时填报志愿,75日下午5:00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填报志愿端口,考生将不能修改和补填志愿。

三、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方式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五个维度结果最多有一个最低等级(D等),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最低等级(D等)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只能录取到中职学校。

2.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潜教基〔2016〕17号)精神,潜江中学指标生录取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最低分数控制线按照潜江中学招生总计划数的1.5倍划定。对于各初中学校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而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将在非指标生计划录取完成后,按照城区学校(园林和泰丰办事处所属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未完成的计划在城区学校录取、乡镇学校未完成的计划在乡镇学校录取的办法分类进行录取。义务教育阶段非正常异动学生不能享受潜江中学指标生资格。

3.江汉中学、油田高级中学不属于调剂志愿,考生填报了志愿才能参与录取。华中师范大学潜江附属中学、江汉中学收费均高于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低保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充分了解它们的收费标准、教育教学等情况,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报,一旦录取,不可更改。广华中学、油田高级中学只限高石碑、积玉口、王场三镇考生选报,其他考生填报无效,也不能被录取。

4.录取过程中普通类考生有分数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之和、语文、数学、英语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特长生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项目有专业成绩相同的,比较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严格执行录取结束后不再补录的原则,各高中学校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报到率和入学率。

(二)录取办法

1.提前批  1)潜江中学自主招生入围的考生根据提前批志愿录取到潜江中学,其中义务教育阶段非择校生占原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择校生占全市非指标生计划,没有填报提前批志愿或填报其他志愿均不能被录取;(2)特长生按《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录取。提批录取者,不再参加其他各批次的录取,凡未被录取的特长生可参加其他各批次的录取。

2.第一批  潜江中学、文昌高中、园林高中、华中师范大学潜江附属中学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录取。

1)潜江中学录取

第一,指标生计划录取。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根据考生志愿,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二,非指标生计划录取。在全市范围内,按照考生志愿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三,未完成指标生计划录取。各初中学校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而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城区学校未完成的计划,在城区学校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乡镇学校未完成的计划,在乡镇学校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文昌高中、园林高中、华中师范大学潜江附属中学录取。根据考生志愿,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第二批 竹根滩高中、实验高中、章华高中、江汉中学、按照考生志愿,依据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第三批 中职学校招生由学校根据计划和考生志愿确定分数线录取,并报市教育局职成科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5.符合条件报考地方普通高中的物探学校考生和报考油田高中的高石碑、积玉口、王场考生,经市招生考试院和江汉油田教育集团考试院审核后,按程序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即使被相关学校自行录取也不能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6.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不论其分数高低,均不能被录取。

7.外市就读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属我市户籍,在外市参加中考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于7月8日前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录取批次证明,由市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

(三)时间安排

1.6月26日公布中考分数及一分一段表(潜江教育信息网)

2.7月3日8:00—7月5日17:00志愿填报

3.7月6日—10日普通高中录取

4.7月12日公布录取分数线

5.7月17日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6.7月24日—25日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名,将被视为放弃录取。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管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科室和局直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能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学区(分局)、各有关学校要按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部署,落实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招生工作万无一失。

(三)严明招生纪律考生填报志愿前,各学校必须召开家长会和考生大会,向考生及其家长宣讲招生政策,客观公正地介绍各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的办学情况,由考生和家长自主确定志愿。代替考生和家长填报志愿,对影响考生志愿填报和录取,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和教师,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实行统一招生、同步录取,任何学校不得以学校名义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普通高中向考生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都必须加盖“潜江市招生考试院”印章。市内各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在各媒体播发的广告资料或以其他方式印发的招生宣传材料,均须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或职成科审查后方可编发。对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的学校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招生工作咨询电话6233921监督举报电话623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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