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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文物保护倡议书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0734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文旅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27日 10:50: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7日 10:50:00 名  称: 2024年文物保护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为进一步提升全民保护文物的共同体意识和行动自觉,现向广大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学习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做守法公民。

二、自觉爱护文物,保护文物古迹,做文物保护人。

三、无论何时何地,凡发现文物面临被毁、被盗危险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举报。对一切违建、乱建等影响和威胁文物遗址保护环境的破坏行为,要坚决制止,积极举报,不可视而不见。

四、不盗窃、哄抢、私分、非法占有国家文物,不刻画、涂污、损毁文物。

五、勇于同盗窃文物、破坏文物等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发现盗窃、哄抢等破坏国家文物行为时,要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线索,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尽最大努力保护好文物。

六、请广大群众切勿在文物保护范围内修建、埋坟、挖沙、取土、堆放柴草杂物等行为,如因个人行为造成文物损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历史的足迹是脆弱的,文物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全社会一起参与,共同形成关注文物、爱护文物、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让每个人都成为文物的守护者,让祖国的文化瑰宝得到更好地保护、传承和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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