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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印章和证书作废的公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6-03125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1月20日 09:58:36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20日 09:58:36 名  称: 关于被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印章和证书作废的公告



各相关社会组织业务(行业)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第33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下列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后未向我局上缴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下简称:登记证书)和印章,现公告其证书及印章作废,名单如下:

  1.潜江市城乡供水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29005B77474650X

      2.潜江康复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29005060667843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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