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成立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王彬)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6-24440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8月12日 10:44:27
文 号:潜民政发[2026]64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2日 10:44:27
名 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成立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王彬)
王彬:
你于2026年8月11日在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向我局提交的关于成立潜江市园林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十二条,准予登记成立潜江市园林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为王彬,办公住所位于潜江市章华中路15号,业务主管单位为园林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你单位成立后,应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执行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按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及日常管理,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开展重大活动应及时报告管理机关。请于收到此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到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52429005MJJ156xxxx ,证书有效期限为2026年8月12日至2030年8月12日。
2026年8月12日
相关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