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注销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潜江市积玉口镇小太阳幼儿园)
潜江市积玉口镇小太阳幼儿园:
你单位于2026年9月3日,在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向我局提交的注销登记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潜江公正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你单位截止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潜公会民审[2026]50号审计报告,审计结论表明你单位2026年5月20日清算开始当日,潜江市积玉口镇小太阳幼儿园账面资产总额为272999.76元,其中货币资金11.80元,固定资产272987.96元(固定资产原价1668611.00元,累计折旧1395623.04元)。经清算,截至202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272999.76元,其中:货币资金11.80元,固定资产净值272987.96元。2026年5月20日清算开始当日,潜江市积玉口镇小太阳幼儿园账面无负债。你单位于2026年5月20日在潜江日报刊登了注销公告,公告期45日内无债权债务人联系你单位,且业务主管单位批复同意注销,资产净值为272987.96元的固定资产和11.80元货币资金已于2026年7月15日捐赠给潜江市园林办事处金桥幼儿园。
我局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湖北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之相关规定,现准予注销登记。请你单位自收到此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协会印章及财务凭证上缴市民政局。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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