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江汉采油厂(潜江地区)产能建设项目 广华地区水源井取水工程取水许可的批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江汉采油厂:
你公司《关于审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江汉采油厂(潜江地区)产能建设项目广华地区水源井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表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和《湖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387号令)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江汉采油厂(潜江地区)产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属于陆地石油开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潜江市高石碑镇、王场镇、浩口镇、老新镇、周矶街道办事处和广华办事处等镇处,主要建设内容为:钻井79口,其中采油井74口,注水井5口,老井转注43口,设计进尺22.5万米。本项目主要生产系统为采油注水工程和采油防蜡抑盐工程,为满足项目生产用水需求,需开采浅层地下水。鉴于本项目各取水井分布较为分散,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划分为王场地区、周矶地区、广华地区、老新地区、高石碑地区和浩口地区等6个区域。本批复主要针对本项目的广华地区水源井取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5口取水井的取水申请。
二、同意广华地区水源井取水工程5口水井最大取水量1.8m3/h,年取水量为4.19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取水方式为管井取水,井径为200mm,井深为38~46m。
三、本工程所在区域地下水资源量较丰富,满足取水水量要求。区域地下水水质和水温均满足工程要求。
四、本工程采油注水工程通过专门的注水井将水注入油藏,保持或恢复油层压力,使油藏有较强的驱动力,无退水。防蜡抑盐用水从油套管环形空间注入,防止管壁及井底结蜡结盐,退水为油井采出液三相分离出的采出水。油井采出水经依托的各采出水处理站处理,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五、你公司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本年度取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并严格按照我局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时,应当报我局批准。
六、你公司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保证计量值准确可靠。取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在3日内向我局报告并及时修复。
七、你公司应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认真做好取用水节水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建立取水台账。
八、取水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续取水的,你公司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取水方式或取水地点等发生改变,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手续。若取水单位名称或法人代表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九、我局对你公司取水行为实施日常监督管理,请你公司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相关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