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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十法政策讲解(一)发展生产扶贫政策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7673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年06月30日 09:12:47 文  号:无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30日 09:12:47 名  称: 扶贫十法政策讲解(一)发展生产扶贫政策

一、贫困户特色种植养殖财政扶贫资金补贴

(一)补贴标准

 类别 序号 项目 补贴标准(元) 限额条件 户封顶金额 

主导产业

1 虾稻共作 200/亩 1亩起补,10亩封顶 2000 

2 设施蔬果 2000/亩 0.5亩起补,1亩封顶 2000 

3 露地蔬果 400/亩 1亩起补,5亩封顶 2000 

4 大豆 160/亩 1亩起补,12.5亩封顶 2000 

5 半夏 2000/亩 0.5亩起补,1亩封顶 2000 

特色种养 

1 菊花 500/亩 0.5亩起补,4亩封顶 2000 

2 食用菌 2/段(袋) 段木黑木耳100段、袋栽黑木耳或香菇100袋起补 2000 

3 肉牛 1000/头 1头起补,2头封顶 2000 

4 牲猪 400/头 2头起补,5头封顶 2000 

5 羊 200/只 5只起补,10只封顶 2000 

6 家禽 2/只 500只起补,1000只封顶 2000 

7 鱼 200/亩 1亩起补,10亩封顶 2000 

8 网箱黄鳝 200/口 10口封顶 2000 

9 畜禽舍 100/㎡ 20㎡封顶 2000 

10 特种养殖 按限额条件比例确定补贴 适度养殖 2000 

备注:设施蔬果含葡萄、草莓等;露地蔬果含水生蔬菜、山药、果树等;特种养殖含蜜蜂(5箱起补,20箱封顶)、孔雀(10只起补,40只封顶)、肉兔(50只起补、100只封顶)、青蛙(1亩起补,4亩封顶)等;畜禽舍含猪舍、羊圈、家禽舍等。其他特色养殖品种补贴参照同类品种执行。 

(二)申报流程

贫困户填表—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签字—区镇处扶贫办审核—区镇处农业(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和政府审核—市农业局审核—市财政直补到户。

二、农业局其他项目

1、菜篮子工程:只对竹根滩沙街村、渔洋谢小村、杨市黄脑村。通过合作社引导贫困户,以订单的形式发动村贫困户成立蔬菜种植合作社发展蔬菜生产。“以奖代补”资金拨付合作社。

2、太阳能路灯:建档立卡贫困村安装太阳能照明路灯,根据当年计划和招投标结果对当年出列贫困村予以补助。

3、农机购置补贴:市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购买农机具的,按照湖北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额标准予以补助。

4、养殖规划制定:为有发展养殖意愿的贫困村制定养殖规划及养殖场规划,2万元/村。

5、粪污资源化利用:为有使用沼渣、沼液肥田的贫困村联系养殖场,免费为其提供沼渣、沼液,5万元/村。

政策咨询电话:杨  维

 三、小龙虾产业精准扶贫政策

1、补贴标准:

(1)企业按照500元/亩免费投放虾苗,2000元封顶;(2)市扶贫办按照200元/亩补贴,2000元封顶(3)按每亩虾池1000元的标准予以扶贫小额信贷,2万元封顶;(4)从事小龙虾养殖、加工、餐饮服务的贫困对象免费培训并推荐就业。政策扶持年限:2016年1月——2019年10月31日,其中免费虾苗、财政补贴、小额信贷只能享受一次。

2、办理程序:贫困户申请—区镇处扶贫办初审—市扶贫办审核;扶贫小额信贷程序按照金融扶贫政策流程办理。

    政策咨询电话:6243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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