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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十法政策讲解(三) 培训就业创业扶贫政策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7673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扶贫办 发文日期: 2017年07月03日 10:34:30 文  号:无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03日 10:34:30 名  称: 扶贫十法政策讲解(三) 培训就业创业扶贫政策

一、贫困户参加培训、职业鉴定、就业补贴政策财政对贫困户参加职业培训、职业鉴定、创业培训、求职、见习等予以补贴。相关费用有培训、职介用人机构申请。具体标准见下文:

  项目内容 补助标准 备注

  职业培训 每人200-2000元 每年享受一次

  创业培训 每人1500元 每年享受一次

  技能鉴定 每人150元

  求职补贴 贫困村初高中毕业生每人200元

  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 每人300元 每年享受一次企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 每人每月735元公益性岗位补贴 每人每月735元社保补贴 每人每年4059元

  交通、住宿、生活补贴 30-50元(交通住宿)20元(生活补贴)

二、贫困户自主创业补贴政策

  1、一次性创业补贴

  贫困户自主创业可获得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每人3000—5000元。由贫困对象向市人社局申请。

  政策咨询电话:0728-6242738

  2、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标准:男年龄在60周岁、女年龄在50周岁以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上人员户口簿上的家庭成员除购车贷、助学贷、扶贫贷、首套房贷外),在5年内没有其他商业银行贷款记录和不良诚信记录。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可以申请5人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担保贷款。

  (2)贷款时间、利率、贴息及付息标准:贷款时间为三年,第一次可申请2年,第二次申请1年。贷款利率为国家标准利率上浮2个百分点。第一年贷款财政全额贴息,第二年贷款财政贴息2/3,第3年贷款财政贴息1/3。

  (3)办理程序:本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农村特种种养殖证明等到潜江市诚信担保中心申请,按规定程序办理。

  (4)反担保措施:创业担保贷款由有固定职业、稳定收入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用工资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的措施。反担保人年龄规定:男57岁以内,女干部52岁以内,女职工47岁以内。

  政策咨询电话:0728-6238416

  三、贫困村资金奖励政策

  51个贫困村充分就业行政村创建,一次性奖励1-2万元,由贫困村向市人社部门申请。

  政策咨询电话:0728-624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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