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27号)和《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适应“三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坚持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坚持市级统筹、精准选派,坚持派强用好、严管厚爱,坚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确保选得优、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
二、精准选派
(一)明确选派范围。对全市332个村(社区)开展驻村选派,其中对51个脱贫村,21个村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对美丽乡村示范村、组织振兴红色村、乡村治理示范村等各类示范村、试点村及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等97个重点村(社区)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另确定汉江—兴隆河农旅带沿线村,特色产业连片村,国道、省道沿线村,口子村等共计27个其他类型村,选派驻村工作队;对剩下的136个行政村由各区镇街道统筹辖区力量安排驻村工作队,可以采取“一队带多村”的方式,驻一村包一片,整体平衡推进。
(二)统筹驻村力量。坚持应派尽派,原则上市级以上各级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均需参与驻村工作。按照先定村、再定人原则,按选派范围,统筹各级选派力量,因村派人、科学组队。根据本地可派出单位实际情况及当前工作形势,对原市派出单位力量薄弱、人员编制较少、驻多个村的进行适当调整,并在各区镇街道安排市直派出单位中明确牵头单位。原则上1个村只选派1名第一书记或1支工作队。同步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村,队长由第一书记兼任,工作队人数不得少于3人。
(三)优化队伍配置。严把驻村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队员优先选派中共党员。市直选派的驻村工作队长一般由科级领导干部或四级主任科员以上及相当层次职级干部担任。注重从市直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秀人员和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且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干部中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选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人选: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的;纪律观念不强的;新选派时离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身体条件不好的;非在编在职的;近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各区镇街道选派驻村工作队队长由各地科级领导干部或四级主任科员以上及相当层次职级干部担任。
(四)规范选派程序。建立人选备案制度,坚持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由派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人选,填报《潜江市市直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基本情况备案表》报市乡村振兴局,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及市乡村振兴局在派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前,对拟派人选进行前置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或不能胜任驻村工作的,提出调整意见,确保人选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到期轮换、压茬交接,非特殊情况中途不得更换,若确要调整,需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后,报市乡村振兴局及区镇街道备案。
三、职责任务
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要聚焦“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职责任务,充分发挥指导、支持和帮助作用,做到帮办不代替、到位不越位,主要做好六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强组织、固根基。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村组、进农户,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推动实施“红色头雁”工程、村级后备力量培养计划和“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指导抓好村“两委”换届工作,帮助发展年轻党员、培育乡土人才、引导人才返乡创业;推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支持建好管好农村党员教育基地,指导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
(二)稳脱贫、防返贫。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推动落实巩固拓展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有保障,加强易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帮助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三)兴产业、助发展。立足资源优势,在项目资金、政策举措、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技术支持、农副产品销售等方面加强支持和帮扶,指导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帮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开展村集体“三资”清理,推动发展集体经济产业项目,指导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化解村级债务。
(四)抓治理、促和谐。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落实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四议两公开”等制度,指导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完善村规民约。支持实行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开展法制宣传,推进无诈、无非法集资、无黄赌毒村(社区)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击非法宗教和境外渗透活动。推进移风易俗,治理人情攀比、封建迷信、宗族势力等不良风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五)办实事、解难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办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民生实事,推进环境提升、道路整治、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民心工程,帮助防范化解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征地拆迁、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经常走村入户,为困难人群排忧解难,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以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
(六)美村庄、优环境。指导编制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支持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指导开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提高绿化水平,健全管护机制等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四、管理考核
(一)明确管理责任
1.市委组织部要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成立驻村工作管理工作专班,抽调专门力量,加强统筹协调,具体抓好驻村工作落实。市财政要加强经费保障。
2.市直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机关及下属单位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定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督查、暗访等,要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员的关心关爱,指导推进具体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区镇街道要统筹抓好所辖区域内驻村帮扶工作及各级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其中,市派牵头单位要协助做好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管理工作。
(二)健全工作制度
1.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各区镇街道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每月至少召开1次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会议,了解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问题。建立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与村“两委”定期会商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2.建立考勤管理制度。建立市直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日常管理工作台账,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全脱产驻村,实行逐日登记考勤、离村登记和请销假制度。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请假由各区镇街道及市直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市驻村工作专班备案;工作队员请假1天以内由队长审批,1天以上由各区镇街道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各区镇街道选派工作队由各地负责落实考勤制度。
3.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市直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每半年向市驻村工作专班及派出单位党委(党组)报告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市直单位驻村干部要在年度考核登记时如实填报驻村工作实绩,接受监督和评价。
(三)加强教育培训。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培训必修课,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对新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组织岗前培训,每年抓好集中轮训,因地制宜开展专题培训。市级分期分批集中培训,保证本级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原则上任期内至少参加1次市级以上培训。采取课堂辅导、现身说法、现场教学、互动交流等方式,增强培训实效,帮助驻村干部掌握基本政策,熟悉业务知识,改进工作方法,着力提高抓好基层党建、推动农业产业化、加强乡村治理、做好群众工作等方面的能力。
(四)严格监督检查。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市驻村工作专班要对市直选派驻村工作队作风纪律及帮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不胜任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及时调整处理。严禁搞“挂名式”驻村,严禁在村级报销应由派出单位和个人承担的费用。对违反工作纪律情节严重的驻村干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予以召回。
(五)强化考核评价。市驻村工作专班会同区镇街道党(工)委,每年对所辖区域内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帮扶成效进行年度统一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考核办,考核结果优秀的各派出单位按政策兑现有关待遇。驻村工作情况纳入派出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内容。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将其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市驻村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其他涉农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有关工作。市直派出单位与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所在村实行责任捆绑,派出单位党委(党组)每半年听取1次驻村工作汇报,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到村调研1次,指导具体工作。市委将驻村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
(二)强化保障支持。驻村工作期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村,不占村干部职数,一般不参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派出单位可参照差旅费中伙食补助费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安排通讯补贴,可利用公用经费保障驻村交通,按规定落实体检、医疗、带薪年休假等。鼓励和支持工作队员在“双方自愿、足额缴费”的前提下吃住在村民家中,不得增加村民负担,工作队员按标准缴纳伙食费,派出单位要协商按年度缴纳房租、水电费等合理费用,并为工作队员配备必要的生活用品。市直派出单位要对市派驻村工作队驻点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软弱涣散村每年各安排不少于5万元帮扶专项资金;对市派驻村工作队驻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其他类型村每年各安排不少于1万元帮扶专项资金。市直派出单位按要求保障所属驻村工作队必要工作经费。
(三)加强关爱激励。建立谈心谈话和走访慰问制度,市驻村工作专班、各区镇街道党(工)委和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与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激励担当作为。对生活困难和遭受突发变故的,要及时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驻村期间由市驻村工作专班集中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派出单位每年按规定组织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参加1次健康体检。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工作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把到乡村振兴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对驻村期间干出成绩、群众认可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选拔任用范围。
附件:潜江市市直派出单位驻村安排一览表
附件
潜江市市直派出单位驻村安排一览表
序号 | 区镇 | 村 (社区) | 派出单位 | 村类型 | 选派力量 | 备注 |
一、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 ||||||
1 | 园林 | 工农村 | 市人武部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2 | 袁桥社区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组织振兴红色村 | 第一书记 | 社区 | |
3 | 泽口 | 董滩村 | 邮政银行潜江支行 | 脱贫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4 | 前明村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善治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5 | 谢湾村 | 市总工会 | 善治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6 | 周潭村 | 邮政银行潜江支行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二、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 ||||||
7 | 杨市 | 代滩村 | 市委统战部 | 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8 | 黄脑村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9 | 周桥村 | 市委组织部 | 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0 | 新庙村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脱贫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1 | 联兴村 | 市委组织部 | 集体经济薄弱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2 | 金银河村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善治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3 | 佘口村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执法支队 | 善治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4 | 李滩村 | 市委统战部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5 | 刘市村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心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6 | 联垸村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三、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 ||||||
17 | 广华寺 | 青龙村 | 市工商联 | 善治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8 | 挖断岗村 | 市残联 | 善治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9 | 高场 | 高场村 | 国家统计局潜江调查队 | 集体经济薄弱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20 | 保安村 | 市委党校 | 集体经济薄弱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21 | 韶湾村 | 团市委 | 美丽乡村示范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 | 第一书记 | ||
22 | 联丰村 | 市乡村振兴局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四、牵头单位: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 ||||||
23 | 泰丰 | 勤俭村 | 潜江日报社 | 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24 | 黄垸村 | 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 集体经济薄弱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25 | 白窑村 | 湖北省花鼓戏艺术研究院 | 组织振兴红色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26 | 护城村 |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善治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27 | 解放村 | 湖北银行潜江支行 | 善治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28 | 葛柘村 | 市信访局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29 | 蔡湖社区 | 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 党组织软弱涣散村 | 第一书记 | 社区 | |
五、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 ||||||
30 | 周矶 | 荆桥村 | 市财政局 | 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31 | 团结村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 集体经济薄弱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32 | 永丰村 | 市经管局 | 集体经济薄弱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33 | 周矶村 | 市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局 | 组织振兴红色村 | 第一书记 | ||
34 | 雷潭村 | 市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善治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35 | 茭芭村 | 市财政局征收处 | 善治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36 | 福康村 | 市财政局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37 | 周矶 | 莫沟村 | 市商务局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38 | 金星村 | 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39 | 李塘村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40 | 黄岭村 | 市商务局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六、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41 | 竹根滩镇 | 朱湖村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42 | 沙街村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脱贫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43 | 潭口村 | 市档案馆 | 脱贫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44 | 青年村 |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脱贫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45 | 双桥村 | 市应急管理局 | 脱贫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46 | 群爱村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管理局 | 脱贫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47 | 田店村 | 中国邮政潜江分公司 | 脱贫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48 | 九村村 | 市妇幼保健院 | 集体经济薄弱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49 | 彭州村 | 市人民医院 | 集体经济薄弱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50 | 仁合村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 善治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51 | 康岭村 | 市中医院 | 善治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52 | 王拐村 | 市皮肤病防治医院 | 美丽乡村示范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 | 第一书记 | ||
53 | 群联村 | 市卫生学校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54 | 泗河村 |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55 | 罗赵湾村 | 市中心医院 | 党组织软弱涣散村 | 第一书记 | ||
56 | 竹根滩镇 | 丁湖村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57 | 田岭村 | 中国邮政潜江分公司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58 | 杨林洲村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七、牵头单位:市政协机关 | ||||||
59 | 渔洋镇 | 谢小村 | 市政协机关 | 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60 | 跃进村 | 市住建局 | 脱贫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61 | 鄢岭村 |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工作分局 | 脱贫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62 | 高湖村 | 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 脱贫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63 | 毛桥村 | 人保财险潜江分公司 | 脱贫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64 | 马家村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脱贫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65 | 从家村 | 市农业农村局 | 脱贫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66 | 新台村 | 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支队 | 集体经济薄弱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67 | 桥头村 | 市自来水公司 | 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68 | 三汊河村 | 中国联通潜江分公司 | 集体经济薄弱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69 | 拖船埠村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组织振兴红色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70 | 火港村 | 市政协机关 | 善治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71 | 雷乐村 | 中国联通潜江分公司 | 善治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72 | 横堤村 | 市农业农村局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73 | 快岭村 | 市住建局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74 | 双马村 | 人保财险潜江分公司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75 | 文桥村 | 市自来水公司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76 | 老新镇 | 三合村 | 市司法局 | 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77 | 烈士村 | 市公安局 | 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78 | 赤生村 |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院 | 脱贫村、组织振兴红色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79 | 安定村 | 市司法局 | 脱贫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80 | 全福村 | 市法院 | 脱贫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81 | 潭沟村 | 市统计局 | 脱贫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82 | 棉条湾村 | 市民政局 | 脱贫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83 | 秀河村 | 市纪委监委机关 | 脱贫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84 | 直路河村 | 市公安局 | 集体经济薄弱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85 | 田李村 | 市纪委监委机关 | 善治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86 | 洪河村 | 市公安局 | 善治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87 | 刘场村 | 市公安局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88 | 边河村 | 市银保监组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89 | 红卫村 | 市法院 | 党组织软弱涣散村 | 第一书记 | ||
90 | 中心村 | 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91 | 三桥村 | 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92 | 三台村 | 湖北潜江龙虾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九、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 | ||||||
93 | 张金镇 | 泰山垸村 | 市水利和湖泊局移民服务中心 | 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94 | 老河口村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脱贫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95 | 王东村 | 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 集体经济薄弱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96 | 铁匠沟村 | 市气象局 | 组织振兴红色村 | 第一书记 | ||
97 | 张金镇 | 高口村 | 湖北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 组织振兴红色村 | 第一书记 | |
98 | 金台寺村 | 市广播电视台 | 善治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99 | 双人桥村 | 市文化事业发展中心 | 善治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00 | 李家洲村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美丽乡村示范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 | 第一书记 | ||
101 | 魏桥村 | 广电网络潜江分公司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02 | 五大户村 | 中国银行潜江市分行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03 | 土地口村 | 广电网络潜江分公司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04 | 五里碑村 | 市水利和湖泊局兴隆灌区管理局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05 | 柳亭河村 | 市广播电视播控中心 | 党组织软弱涣散村 | 第一书记 | ||
106 | 社家垸村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107 | 杨家垸村 | 中国电信潜江分公司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108 | 蔡家台村 | 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109 | 祝华村 | 中国电信潜江分公司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110 | 杨桥村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十、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 | ||||||
111 | 龙湾镇 | 腰河村 | 市农业发展中心 | 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12 | 郑家湖村 | 市税务局 | 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13 | 双丰村 | 市发改委 | 脱贫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14 | 寻湖村 |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 脱贫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15 | 竺场村 | 市委办公室 | 脱贫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16 | 李家嘴村 | 市农业发展中心畜牧技术推广站 | 脱贫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17 | 龙新村 | 市农业发展中心水产技术推广中心 | 集体经济薄弱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18 | 龙湾镇 | 柴铺村 | 市农业发展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善治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19 | 和平村 | 市委办公室 | 善治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20 | 瞄新村 | 潜江农村商业银行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21 | 冻青垸村 | 人民银行潜江市支行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22 | 赵河村 | 市税务局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23 | 李台村 | 市农业发展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24 | 黄桥村 |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 党组织软弱涣散村 | 第一书记 | ||
125 | 旭光村 | 市发改委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126 | 帅桥村 | 市税务局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十一、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 ||||||
127 | 熊口镇 | 新林村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28 | 白果树村 | 市科学技术局 | 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29 | 马场村 | 市检察院 | 脱贫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30 | 石杨村 | 市生态环境局 | 脱贫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31 | 莲市村 | 太保产险潜江支公司 | 脱贫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32 | 青年村 | 市招商服务中心 | 脱贫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33 | 新沟村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园林绿化发展中心 | 组织振兴红色村 | 第一书记 | ||
134 | 熊口村 | 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支队 | 组织振兴红色村 | 第一书记 | ||
135 | 庆丰村 | 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站 | 善治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36 | 河东村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局 | 善治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37 | 瞄场村 | 市妇联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38 | 洪庄村 | 潜江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39 | 熊口镇 | 孙桥村 | 建设银行潜江市分行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40 | 剅湾村 | 建设银行潜江市分行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41 | 阳场村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 党组织软弱涣散村 | 第一书记 | ||
十二、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 ||||||
142 | 浩口镇 | 陈垸村 | 市委政法委 | 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43 | 雷场村 | 市教育局 | 脱贫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44 | 西河村 | 市广播电视大学 | 集体经济薄弱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45 | 庄场村 | 市职业教育中心 | 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46 | 苏港村 | 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 | 组织振兴红色村 | 第一书记 | ||
147 | 田湖村 | 国网潜江市供电公司 | 善治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48 | 汪湖村 | 潜江中学 | 善治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49 | 许桥村 | 园林高中 | 善治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50 | 南湾村 | 国网潜江市供电公司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51 | 文岭村 | 市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所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52 | 永兴村 | 实验高级中学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53 | 新剅村 | 文昌高级中学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54 | 凡场村 | 工商银行潜江市支行 | 党组织软弱涣散村 | 第一书记 | ||
155 | 宋场村 | 市委政法委 | 党组织软弱涣散村 | 第一书记 | ||
156 | 柳泗河村 | 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157 | 七里村 | 湖北中储粮潜江直属库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158 | 艾桥村 | 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十三、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 ||||||
159 | 高石碑镇 | 老堤村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60 | 灰台村 | 市委宣传部 | 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61 | 笃实村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整治局 | 集体经济薄弱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62 | 曾岭村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技术推广中心 | 集体经济薄弱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63 | 三建村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科学研究所 | 善治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64 | 兴隆村 | 潜江农村商业银行 | 善治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65 | 窑岭村 | 市委宣传部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66 | 魏棚村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研究院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67 | 长市村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局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168 | 伍湖村 |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169 | 大岭村 | 潜江农村商业银行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170 | 义新村 | 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十四、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 ||||||
171 | 积玉口镇 | 百花村 | 市审计局 | 脱贫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72 | 荷花村 | 市医疗保障局 | 脱贫村、组织振兴红色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73 | 新潭村 | 市交通运输局 | 脱贫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74 | 九牛观村 |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集体经济薄弱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75 | 芦花村 | 市交通运输局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 | 善治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76 | 么口村 | 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善治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77 | 万里镇村 | 市交通运输局物流发展局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78 | 古城村 | 农业发展银行潜江市支行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79 | 董店村 | 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分局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80 | 积玉口镇 | 柳剅村 | 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局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81 | 杨潭口村 | 农业银行潜江市分行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82 | 积玉村 | 农业发展银行潜江市支行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83 | 凤蛟村 | 农业银行潜江市分行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184 | 赤湖村 | 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
十五、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 ||||||
185 | 王场镇 | 关户村 | 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86 | 施场村 | 中石化潜江分公司 | 集体经济薄弱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87 | 前进村 | 市政府办公室 | 集体经济薄弱村 |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
188 | 红桥村 | 中石化潜江分公司 | 组织振兴红色村 | 第一书记 | ||
189 | 许台村 | 市供销社 | 善治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90 | 王场社区 | 中国人寿潜江支公司 | 善治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社区 | |
191 | 林圣村 | 市汇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92 | 吕垸村 | 市政府办公室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93 | 园林村 | 中国移动潜江分公司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94 | 黄湾村 | 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美丽乡村示范村 | 第一书记 | ||
195 | 代河村 | 中国移动潜江分公司 | 党组织软弱涣散村 | 第一书记 | ||
196 | 河堤村 | 中国人寿潜江支公司 | 其他类型村 | 工作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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