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镇、办事处,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第11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湖北省减灾委《关于做好2019年“5.12”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减发〔2019〕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构筑生命安全防线的政治自觉
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具体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牢固树立风险管理,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守安全底线,不断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持续构筑生命安全防线。
二、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提升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是“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防灾减灾日主题,创新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形式,充分利用各方力量、各种资源,采取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相对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全民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弱势群体、多发易发灾害、灾害风险隐患等特点,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现代媒体的优势,推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以公民身边灾害风险源的防治、突发灾害的应对、常用自救互救知识为主要内容,学习掌握防灾减灾的基本知识和避险自救技能,营造社会普遍关注防灾减灾,全民共同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各通信网络运营商要向公众发送防灾减灾日主题公益短信,营造防灾减灾舆论氛围,
三、加强风险防范,扎实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深刻教训,要强化灾害风险防范管理意识,进一步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发布体系建设,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宣传周期间,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针对商场、高层建筑、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市场、商住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各类影响应急疏散和救援的突出问题,包括占用、堵塞和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等,打通居民群众生命通道。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动员和鼓励群众参与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落实风险防范治理责任和措施,全面提高全社会的风险管理水平。
四、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演练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有关机构改革情况,根据自身职责,进一步修订完善本行业各类应急预案,注重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5月6日至12日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范灾害应对处置措施,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位。演练活动要贴近实际,促进公众熟悉灾害事故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提高灾害事故发生后的转移避险能力,同时强化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指挥和统筹协调,提高灾害事故救援中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防灾减灾日的各项活动;活动的各牵头单位要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和参与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专人和经费,提前印制好宣传资料,做好现场布置等准备工作,确保在5月12日将防灾减灾日活动推向高潮。
(二)务求取得实效。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站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安全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日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确保活动顺利,取得实效。
(三)确保活动安全。本次活动,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特别是公共场所大型活动,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事故。因此,相关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缜密思考、周密安排,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有序组织实施,务必确保活动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20日前报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室:0728—6233578 传真:0728—6239811
QQ邮箱:438352344@qq.com
附件:1.2019年防灾减灾日重要活动备案表
2.防灾减灾日宣传标语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
2019年防灾减灾日重要活动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活动名称 | |||
主办单位 | |||
举办地点 | 举办时间 | ||
活动负责人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活动经费 | ||
参加人数 | |||
活
动
简
介
| (主要活动内容、方式、参加人员、宣传方式) |
注:请在活动举办后填写表格传真至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传真:0728—6239811
附件2:
“防灾减灾日”宣传标语
1、未雨绸缪防灾减灾,全民参与共筑平安。
2、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3、防灾求得平安在,减灾换得幸福来。
4、手牵手积极防灾减灾,心连心构建和谐家园。
5、防灾减灾人人参与,和谐社会家家受益。
6、增强防灾减灾观念 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提高综合减灾能力。
7、全策全力防灾减灾,同心同德共建和谐。
8、大手牵小手,防灾一起走。
9、警钟长鸣抓防范,积极防灾保平安。
10、防灾事关你我他,减灾利国又利家。
11、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12、防灾减灾人人有责,以人为本科学预防。
13、防灾意识时时刻刻,和谐社会年年岁岁。
14、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抵御灾害能力。
15、开展社区风险隐患排查,提升社区防灾减灾能力。
16、危机关系你我他,应急管理为大家。
17、提高防灾减灾水平,构建平安和谐社会。
18、掌握应急基本技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19、健全防灾减灾体系 筑牢抗灾救灾防线
20、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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