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应急管理局扎实推进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为充分发挥冬春救助在保障群众抵御风险能力、灾后生活保障、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等方面的作用,市应急管理局按照省厅有关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全力保障受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
一是逐户摸底调查,精准实施救助。2023年9月,市减灾办印发《潜江市2023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冬春救助对象为当年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指导各区、镇、街道深入基层,逐户摸排,精准核对需救助对象。严格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主动开展救助帮扶工作,确保受灾群众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是开展救助宣传,畅通监督渠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张贴喷绘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要求工作人员入户走访,与受灾群众面对面宣传冬春救助政策,提高群众冬春救助政策知晓率,确保政策落实无偏差。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市(县)定”工作程序,对救助情况进行全过程公开公示,建立投诉举报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给人民群众交一本明白账、放心账。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救助实效。当前,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已下拨,市减灾办正在积极向市政府请示落实市级配套资金。待资金全部上线后,制定全市一、二、三类对象救助标准,及时组织救助资金发放公示,并第一时间委托银行通过受灾群众“一卡通”账户直达受灾群众手中,确保核定的需救助对象全覆盖,救助标准统一,救助及时高效。
截至目前,经汇总统计表明,全市2023-2024年冬春需救助核定需救助对象共计7192户,19652人,预计下拨冬春救助资金340余万元。同时,针对近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市减灾办发放棉衣、棉被等生活御寒物资2类1900件至各地,目前各地已在陆续发放。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规范救灾资金使用,最大程度发挥救灾资金的社会效益,全力以赴做好冬春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安心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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