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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告知书(武汉伟润农产品有限公司)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2374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5年07月20日 00:00:00 文  号:无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5年07月20日 00:00:00 名  称: 闲置土地告知书(武汉伟润农产品有限公司)


武汉伟润农产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潜江市后湖管理区有三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认定为闲置土地。我局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按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用地单位

土地  位置

用途

出让面积

(平方米)

闲置面积

(平方米)

合同约定

拟收闲置费(元)

签订时间

开工时间

1

武汉伟润农产品有限公司

后湖管理区

工业

968.31

968.31

2013.3.15

2013.12.15

39991.20

2

武汉伟润农产品有限公司

后湖管理区

工业

6953.63

6953.63

2013.3.15

2013.12.15

283986.20

3

武汉伟润农产品有限公司

后湖管理区

工业

43905.36

29918.93

2013.3.15

2013.12.15

1220991.50










你公司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需上述权利,请自本告知书的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我局联系人:王波、张青军

联系电话:0728-6291748  0728-6243175

潜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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