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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客运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8062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年04月03日 17:01:16 文  号:潜价费〔2018〕14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03日 17:01:16 名  称: 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客运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为了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客运出租车运价,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好的满足市民出行的需要,经我局组织召开客运出租车运价听证会,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出租车运价调整通知如下: 

一、  取消目前实施的计价之外加收的1元燃油附加。

二、 行车起步价和公里租价:2公里以内起步价5元,

超过2公里的部分,每公里营运租价1.5元;6公里以后每公里1.8元,计价器每500米跳动一次,不足500米按500米计算。

    三、 候车费:每次用车等候3分钟以内免收候车费,超

过3分钟的,每3分钟为一时间段,每段可加收1元(不足3分钟按3分钟计算)。  

    四、 深夜服务租价:从23:00至次日5时为深夜服务时间,深夜行车起步价2公里6元,超过2公里的部分每公里租价1.8元。 

    五、 执行时间:从2018年4月8日起执行。   

    六、 加强出租车运价监管:各出租车经营者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严格实行打表计费,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使用计价器打表计费、拒载、甩客、宰客和节假日乱涨价等形为,市物价局、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

七、望你处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督促出租车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计价器调整到位,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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