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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关于市小星星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8063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22日 10:58:46 文  号:潜价费〔2018〕33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22日 10:58:46 名  称: 市物价局关于市小星星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妇女联合会: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成本监审,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小星星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小星星幼儿园收费项目为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伙食费、代收费。

二、保教费收费标准:小星星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2650/生·学期。

三、代收费、伙食费:小星星幼儿园代收费项目为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外出活动费和乘车费;为幼儿提供伙食,可据实收取伙食费。伙食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

四、小星星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特色班、兴趣班、蒙氏班、亲子班等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幼儿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款;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以安全设备升级、配备保安人员等为由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

五、收费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开学前,通过公示栏、公示墙、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六、实施特殊群体收费优惠政策。对特困家庭的适龄儿童,应制定减免有关费用的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困难家庭幼儿入园缴费困难。

七、本通知自201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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