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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8065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年12月04日 19:26:02 文  号:潜价审〔2018〕45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04日 19:26:02 名  称: 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潜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有关大型工商业用气户: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建立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潜价审201844号)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联动调整我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联动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及执行时间

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6/立方米调整为2.98/立方米。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时间为20181212019930日。该轮联动调价结束,由价格主管部门据实清算,并将盈亏纳入次轮联动。

出租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暂不纳入此轮联动调价实施范围。

二、 有关要求

你公司应积极做好此次价格联动调整的公示、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执行期间,如有问题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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