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8065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年12月04日 19:26:02
文 号:潜价审〔2018〕45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04日 19:26:02
名 称:
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潜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有关大型工商业用气户: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建立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潜价审〔2018〕44号)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联动调整我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联动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及执行时间
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6元/立方米调整为2.9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该轮联动调价结束,由价格主管部门据实清算,并将盈亏纳入次轮联动。
出租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暂不纳入此轮联动调价实施范围。
二、 有关要求
你公司应积极做好此次价格联动调整的公示、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执行期间,如有问题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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