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招生录取方案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力发展农村幼儿教育是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和主要任务之一。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
为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缓解我省幼儿园师资供需矛盾,根据省教育厅指示,我院2014年拟招收一批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生。为了做好招生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和湖北省对发展学前教育的指示精神,满足城乡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着力培养与现代社会及未来要求相适应的、掌握学前教育基本理论、具备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通晓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知识、具有全面过硬的专业技能和突出艺术特长的高素质幼儿教师,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成立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 飞(副院长)
副组长:杨永贵(纪委书记)
成 员:周红军(招生处长)廖江涛(教务处长)
周志农(学工处长) 王祖艳(中专部主任)
何修俊(就业办主任)
三、招生范围及分区域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安排,拟在2014年招生500人,分市州招生计划如下:
地区 |
荆门 |
荆州 |
仙桃 |
天门 |
潜江 |
合计 |
人数 |
60 |
80 |
30 |
40 |
290 |
500 |
四、招生宣传
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网络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招生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五、报考条件
1.荆州市、荆门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品德优良,有志于献身幼教事业;
3.男女性别不限;
4.体检达到《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中的合格标准。
六、报名
七、面试
1.
2.
3.
4.
八、文化考试
考生参加当地中考,以中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九、体检
招生录取采信考生中考体检结果,新生入学一周内学院组织复检,凡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予以退学。
十、录取
1.录取规则
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当地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合格,根据“文化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折算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录取程序
8月上旬学院根据录取规则确定录取分数线及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8月中旬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注册
1.新生入学第一年,学院在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办理五年制第一段注册手续。
2.新生入学第四年,学院在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办理五年制第二段注册手续。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前三年2600元/年,后两年6500元/年;住宿费:500-1200元/年,学生根据经济状况自选。
十三、资助奖励政策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前三年由国家补偿学费2000元/年;前两年享受国家生活补助1500元/年。
2.学生进入专科段后,享受大学生资助奖励待遇。
十四、毕业生待遇
1.三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学生不愿继续进行第二阶段学习的,可申请颁发普通中专毕业文凭。
2.五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年制专科毕业文凭,由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发放报到证。
3.毕业生由学院推荐就业,原则上回本县市基层幼儿园工作。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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