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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供电也想“薅羊毛”?潜江市场监管出手啦!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6432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17日 10:30: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7日 10:30:00 名  称: 转供电也想“薅羊毛”?潜江市场监管出手啦!
为减轻企业负担
激发市场活力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近年来,国家和省出台了
降低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等惠企政策

可是
部分市场主体却感觉不明显
明明政府有降费政策
到底哪个环节出了差错?

原来
部分终端用户
不能直接通过电网企业供电
需由其他主体转供
正因为“中转”了一下
有些转供电主体借机赚取“差价”
将政府降价“红利”截留


什么?!什么?!
政府降价红利也敢“薅羊毛”?



今年来,为规范转供电环节电价,潜江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发力,通过集体约谈、建立微信群、上门服务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物业、写字楼和5G基站转供电环节收费督查。







精准部署  持续推进
发布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通知和提醒告诫函



走访商户 调查电费缴纳情况





深入企业宣传政策
现场督查违规收费问题



2020年至今
潜江市场监管共检查转供电主体53
查处转供电环节收费违法案件9
向转供电终端用户退款约208万元
罚款65万元
在监管过程中
有两起转供电环节违规收费案例尤为典型
希望转供电主体引以为戒哦


案例一:潜江市某某市场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当事人自2018年5月至2019年9月,对市场内商户收取电费的标准为高峰电价1.1元/度,同期该公司向国家电网潜江市供电公司缴交电费的平均电价为0.84-0.69元/千瓦时。经查,共计多收电费71214.18元。至2020年4月,当事人已将上述多收价款全部退还给市场内相关商户。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改正,处罚款142428.36元。



案例二:潜江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当事人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期间,超标准向转供电租户收取电费,共计多收电费139570.81元,已将多收电费全部退还。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改正,处罚款95000元。



潜江市场监管将继续
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
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
积极推进电价优惠政策
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

小编也要提醒咱们广大电力用户
如转供电环节被违法违规收取电费
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的缴费凭证
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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