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安置】政府安置部门已开具安置介绍信,接收单位未予接收或接收未安排上岗的转业志愿兵,其遗留问题如何解决?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4213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06日 10:10:05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6日 10:10:05
名 称:
【移交安置】政府安置部门已开具安置介绍信,接收单位未予接收或接收未安排上岗的转业志愿兵,其遗留问题如何解决?
问:政府安置部门已开具安置介绍信,接收单位未予接收或接收未安排上岗的转业志愿兵,其遗留问题如何解决?
答:如情况属实,接收单位应补发待岗期间生活补助,补缴待岗期间的养老、医疗保险,并尽快安排上岗。或在补发相关补助、补缴养老、医疗保险后,由本人与接收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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