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安置】转业志愿兵(转业士官)安置上岗后,非个人原因下岗,且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其遗留问题如何解决?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4213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06日 10:10:37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6日 10:10:37
名 称:
【移交安置】转业志愿兵(转业士官)安置上岗后,非个人原因下岗,且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其遗留问题如何解决?
问:转业志愿兵(转业士官)安置上岗后,非个人原因下岗,且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其遗留问题如何解决?
答:如情况属实,原单位仍然存在的,应补发待岗期间生活补助,补缴待岗期间养老、医疗保险后,尽快安排上岗。如原单位已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视作劳动合同终止。其本人有就业意愿的,可由当地政府帮扶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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