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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潜江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穿越田关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00611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1月06日 11:19:33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6日 11:19:33 名  称: 关于潜江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穿越田关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潜江市盟润水利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潜江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穿越田关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项目代码:2020-429005-46-01-0033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水行政许可的规定,经研究后,现就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田关河

二、基本同意拟建工程涉河方案。拟建工程起点为高场街道办事处高场村,对应田关河左岸桩号为20+905,穿越终点为后湖管理区集镇,对应田关河右岸桩号为21+095,全长498.00m,管道与田关河水平夹角为70度。以定向钻方式穿越田关河,穿越管道采用DN800聚乙烯PE100管道(1.6MPa,管壁厚47.4mm)。

定向钻管道入土点位于高场街道办事处高场村,对应田关河左岸桩号为20+905,距离田关河左岸堤防背水侧坡脚175m,坐标为X=3365589.860,Y=377797.761,入土点处管顶埋深1.5m。出土点位于后湖管理区集镇,对应田关河右岸21+095,距离田关河右岸堤防背水侧坡脚30m,坐标为X=3365281.454,Y=377903.436,出土点处管顶埋深1.7m。穿越管道在田关河左岸堤顶处管顶埋深为13.8m、右岸堤顶处管顶埋深为10.8m,河底管顶高程为18.90m1956黄海高程基准),管顶距现状河底距离为6.42m。

三、堤防管理范围内的开挖回填等施工应按照《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期间的弃土弃渣应及时清运,严禁堆放或倾倒在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

四、该工程占用的堤防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你单位应注意工程施工对防洪安全的影响,妥善维护好防洪工程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若因该工程施工和运行造成堤防险情,你单位应负责整险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为确保防洪工程安全,你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工程涉及防洪安全部分不得在汛期(本市防汛期为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15日)施工。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按规定到当地水利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接受我局执法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要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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