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小讲堂(四)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29863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9月11日 10:53:37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1日 10:53:37 名  称: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小讲堂(四)

1、土地调查成果有哪些用途?

土地调查成果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从事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依据。 

经依法公布的土地调查成果,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关专项规划以及自然资源管理的基础和依据。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整治项目立项以及其他需要使用土地基础数据与图件资料的活动,应当以国家确认的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依据。 

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应当以经国家确定的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校核规划修编基数。

2、土地调查数据的保密属性及公众获取权限

国家建立土地调查成果公布制度。  

土地调查成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接受公开查询,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土地调查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管理。  

从事土地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做好土地调查成果的保存、管理、开发、应用和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等工作。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