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的通告》起草说明
一、制定《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的通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截至2023年底,我市公路运输总里程共3900.816公里,其中国道三条,总长153.028公里,省道5条,总长191.032公里,县乡村道路3556.756公里。普通公路作为基础性、公益性设施,是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和必要保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的通告》(潜政发〔2012〕67号)已于2023年7月19日到期,市司法局已宣布此通告失效,需修改重新颁布。为适应公路管理新形势和满足当前工作实际需要,特别是我市近年来侵占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的情况时有发生,占用公路边沟、建筑控制区违章建房,损坏公路设施,对车辆行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这些违章建筑离公路太近, 极大地影响了驾驶员的视野,公路沿线的部分商户甚至占道经营, 造成该路段车道淤积,车行缓慢,极大地影响了公路的交通运营。在近几年的公路改、扩建中,征拆成本加大,造成工程成本增加,工期延长,增加了公路建设和管理的难度。所以应高度重视侵占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危害,将着力点放在公路的长远发展、有效利用上,用科学发展观去指导、解决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存在的诸多问题。因此,加强、完善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的控制已经刻不容缓。亟需出台《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的通告》来规范指导全市普通公路的管理。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湖北省公路路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划定的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均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其中涉及禁止条款等内容均摘自以上法律法规。
三、起草《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的通告》的过程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实施意见》,我局于2023年8月着手进行《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准备工作,2023年8月底草拟了《通告》,并于8月30日书面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镇、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同时网上向全市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3年10月15日征求意见时间结束,只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潜江市后湖管理区提出了部分建议,其余市直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均无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有多位热心群众进行了回复,均希望该文件早日出台,没有修改意见。
收集的意见主要是对公路建筑控制区与城市道路控制区是否有冲突和与原公路路政管理通告是否一致等问题。经我局上门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潜江市后湖管理区相关领导沟通,并修改了部分条款后,相关单位均表示再无异议。
11月23日,市政府办王晓龙副主任召集市政府法规科,各市直相关单位,相关区、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就该文件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面对面征求意见和研究论证。我局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对该文件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和面对面与相关单位沟通。
我局就修改后的《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的通告》于2024年1月25日再次书面向市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截止2月27日,各相关单位书面回复无大的意见,市水利和湖泊局相关意见,我局上门与该单位进行了沟通解释,并吸纳了部分修改意见,形成了定稿。
同时,我局经认真研究,认为原《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的通告》和《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公路用地范围和加强公路用地管理的通告》名称均不能完全概括本通告全部内容,修改为《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的通告》
同期,我局召开了专家论证会议,开展了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已完成该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均认为该规范性文件制定确有必要,起草法律、法规依据充分,起草过程依法依规程序完善,内容贴合潜江公路管理实际,切实考虑潜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展望,实施风险较小可控,可以提请市政府按程序审定发文。
特此说明。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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