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2025年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起草情况的说明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了《关于调整我市2025年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374号)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民生活水平,统筹制定、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及保障标准,建立社会救助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和《省民政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鄂民政发〔2024〕31号)第三点保障措施中:“(二)强化工作落实。各地要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做好低保标准确定调整工作”。市民政局按照《省社会救助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社会救助标准量化调整的工作提示》,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我市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在充分考虑上级文件要求和财政状况的基础上,测算出了我市社会救助标准,制定了《关于调整我市2025年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综上所述,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既是落实省级政策要求的必然举措,也是回应困难群众需求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应依法依规调整我市2025年社会救助标准。
二、起草过程
《关于调整我市2025年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纳入了《2025年潜江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计划目录》,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潜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计划目录和2025年潜江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计划目录>的通知》有关:“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要求,市民政局在制定过程中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公众参与阶段。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公告,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走访社会救助对象,了解其对标准调整的意见建议,均对社会救助标准无意见。同时,向市财政局发函征求意见,收到回复建议4条:(1)农村低保标准建议与2024年持平;(2)若涉及省政府对农村低保标准的考核需提供依据;(3)农村低保标准若持平则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费应同步持平;(4)方案需按程序报市政府确定并备案。经研究,采纳3条建议,对“农村低保标准建议与2024年持平”的建议未采纳,理由是:若维持2024年标准仅能达到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9.2%,不符合省民政厅“不低于40%”的硬性要求。
2.论证阶段。为保障政策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召开2025年社会救助标准调整论证会议,组织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对调整草案进行集中研讨,针对标准测算依据、覆盖范围等关键内容充分交换意见,形成论证结论。
3.风险及制度廉洁性评估阶段。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照文件核心条款,开展风险评估,填写《风险评估表》《制度廉洁性评估表》,确保政策制定无法律风险、无廉政隐患。
4.合法性审查阶段。提请市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对文件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主要内容
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孤儿养育标准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等6类社会救助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758元,与2024年持平。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66元,较2024年上调13元/月。
3.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三类情况)。
分散供养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对象。每人每月1516元(基本生活986元/月+照料护理530元/月),与2024年持平。
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每人每月1616元(基本生活986元/月+照料护理630元/月),与2024年持平。
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每人每月3005元(基本生活986元/月+照料护理2019元/月),较2024年上调135元/月。
4.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三类情况)。
分散供养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对象。每人每月1332元(基本生活866元/月+照料护理466元/月),较2024年上调36元/月。
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每人每月1432元(基本生活866元/月+照料护理566元/月),较2024年上调36元/月。
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每人每月2885元(基本生活866元/月+照料护理2019元/月),较2024年上调152元/月。
5.孤儿养育标准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
(1)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社会分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516元,与2024年持平。
(2)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机构抚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426元,与2024年持平;
6.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均按照城乡低保保障标准1.5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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