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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4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3355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8月19日 10:33:11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19日 10:33:11 名  称: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4号建议的答复

李孝爽、张书义、孙学华、王德艳、贺好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科学设置道路交通标识、信号灯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目前S247省道和城东物流通道已建设完成,两条道路路段平坦,过往车辆车速过快,道路沿线岔路口较多,加之未安装交通标识、信号灯,沿线村居交叉路口未设置减速带,确实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整治S247省道和城东物流通道隐患的问题。    

2020年1月19日,副市长陈庆忠在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S247省道一级公路及城东物流通道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协调会议,会议安排由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完成G318国道与城东物流通道平交口、S247省道与竹根滩镇平交路口、S247省道与三江路平交路口的信号灯设置。2020年4月3日,由市公安局呈报市政府《关于新建信号灯所需经费的请示》(潜公请[2020]18号),目前我局交警支队完成以上三处信号灯的建设。

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城区交通情况进行统一摸底根据区镇实际情况,应用先进理念,预判今后发展合理规划的问题。这也是我局一直努力追求的方向,2019年8月5日,市公安局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解决2019年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升级项目经费的请示》,提出聘请专业技术公司和交通科研机构提供交通安全建设管理服务,制订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与管理规划,以减少项目随意性,避免重复建设。该请示还在市政府审批流程中。

三、实地勘察确有必要安装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关于对城郊还未安装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尤其是重点交叉路口进行调查,探讨安装交通信号灯的必要性,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问题。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关于实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的通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对全市相关道路平交路口进行反复排查,经向市政府请示,市政府已安排在13处公路平交路口建设交通信号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一如既往发挥公安部门的职能作用,依法履职,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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