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关于 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J048号建议的答复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
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J048号建议的答复
黄文前、双修林、胡丽艳、黄涛、彭春梅五位代表:
你们好!
你们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兴隆河南部区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J048)收悉,你们所提建议站位很高,关注民生:围绕兴隆河以南王场镇所属红桥、王场片区11个行政村、耕地55689亩,因土质沙化,导致大量排灌渠道淤塞严重,影响了该区域近3万农民的农业生产用水。随着全市虾稻产业的推广和发展,渠道排灌能力不足与农业用水量增长保障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导致农民增收困难。
我局对你们所提建议高度重视,成立了建议办理工作专班,多次与领衔代表黄文前同志联系,在得知黄文前代表出院后,于7月2日专程前往符岭村,就该建议的办理情况与你们五位代表面对面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听取你们的意见和建议。
7月9日,市人大第六督办组在王文群主任的带领下,就该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和走访,明确要求我局从市委、市政府对王场镇的定位(关纤小镇、产业新城)高度来重视,围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服务园区、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
为了落实市人大第六督办组的督办精神,7月15日,我局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会同王场镇政府及其相关单位,深入实地踏勘,了解农田水利设施存在的实际问题。
7月18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黎喜斌、市政府副市长王绪军带领市政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农业发展中心,专程赴王场镇听取了镇委、镇政府的工作汇报,并实地查看了农田水利设施损毁情况,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尽快制定工作方案,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
为了进一步落实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王场镇政府及其相关单位,就你们所提建议案逐条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根据相关政策强化任务分解及办理落实,现将建议办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你们建议的“逐步将红桥片区兴隆河以南的渠道进行护坡(宣王河4.3km、天保河4km先予考虑)”。计划护坡长度为每条渠道两侧各1km,1000元/米,共需要护坡资金400万元。我局已与市水利和湖泊局沟通,纳入水利部门“十四五”规划。
二、你们建议的“将红桥片区的水利设施进行改造,尤其是加大抽水站建设力度,新增25处18.5kw抽水站解决抗旱设备”。初步估算5.5万元/处,25处18.5kw抽水站(带泵房)需要建设资金137.5万元,我局与王场镇政府商议后,拟向市政府请示,尽快纳入建设规划。
三、你们建议的“关户村国土整治项目建设的5000米U型槽,年久失修,损毁严重,建议安排后期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以发挥工程效益”。我们查阅了我市“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数据统计表。2012年,由市国土整治局实施的“潜江市王场等二个镇处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区涉及:“潜江市王场镇的红桥村、施场村、河岭村、林圣村、前进村、关户村等6个行政村;广华办事处的广华、向阳、五七等3个农场。”2013年,由市国土整治局实施的“潜江市王场等二镇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项目区涉及:“潜江市王场镇代和村、永进村、杨湖村、河堤村、张新场村、聂滩村、吕垸村、熊咀村、共和村、养殖场、林圣村、关户村、园林村、红桥村、河岭村、前进村、许台村、符岭村共18个行政村。渔洋镇同桥村、雷乐村、陈桥村、毛桥村、谢小村、荆安桥村、刘桥、马家湾村、七一村共9个行政村。”两个项目于2015年施工完成,并已上图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0600-2014《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6.1.5“田间基础设施使用年限指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后各项基础设施正常发挥效益的时间,一般应不低于15年。”目前,两个项目正常发挥效益时间只有6年,我局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正在组织开展全市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问题调查摸底和整改工作。目前,建议按照市国土整治局与王场镇政府签订的移交管护协议的约定,由王场镇政府督促各村尽可能恢复水利设施功能。
四、你们建议的“新建王场片区抽水站16处及符岭长飞泵站渠系配套护坡。”初步估算抽水泵站5.5万元/处,16处抽水站需要88万元,1700m护坡需要300万元,共计388万元。我局与王场镇政府商议后,拟向市政府请示,尽快纳入建设规划。
如你们有新的意见和好的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祝你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主管领导姓名:刘鸾 联系电话:18995993592
经 办 人姓名:涂涛 联系电话:13545967366
邮 政 编 码:433100 电子邮件:qjntjs@163.com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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