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J045号建议的答复
黄知学、刘明义、吴刚、胡军合、许玲、曹中强、林发明、苏华平、龚金文、杨义祖、林焱十一位代表:
你们好!
你们在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张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J045)已收悉,你们提出近几年来,全市各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如火如荼,很多乡镇农田已经完成了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张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一直落后于兄弟乡镇,乡镇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差距越来越大,为此加大支持张金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迫在眉睫。我局对你们所提建议高度重视,成立了建议办理工作专班,主动与领衔代表黄知学同志取得联系。3月13日,针对议案内容,倾听了黄知学代表建议和意见,并将张金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情况及省农业农村厅的相关政策与其进行了交流。4月4日,副局长鲁明明同志带领办理专班就该建议的办理情况与你们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了你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与代表、镇政府等相关人员对双河片区沿线进行了现场踏勘。
为了进一步落实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我局会同张金镇人民政府,就你们所提建议案逐条进行了研讨,并根据相关政策强化任务分解及办理落实,现将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你们建议的“请农业农村局将张金镇双河片3万亩农田纳入到潜江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中,尽快实施。”
经过实地踏勘,工作专班研究讨论,已将其中1.3万亩纳入项目库,分年度申报。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在组织实施中。
二、你们建议的“请农业农村局将张金镇已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过10年的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中。”
我们查看了部、省级相关政策文件和农业农村部下发我市“十二五”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系统数据,2011年以来,张金镇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7个。其中原国土部门建设3个项目,分别为潜江市渔洋等二个镇土地整理项目,涉及渔洋镇、张金镇,2013年建设,2015年竣工,面积70000亩,投资8408万元。2013年度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潜江市龙湾等两镇土地整理项目,涉及龙湾镇、张金镇,2015年建设,2017年竣工,面积50000亩,投资6169万元。潜江市张金等两个镇2014年度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涉及张金镇、龙湾镇,2017年建设,2017年竣工,面积40000亩,投资5036万元。原财政部门建设2个项目,分别为潜江市高湖垸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涉及小河、高口、老河口、社家垸等村,2011年建设,2012年竣工,面积5500亩,投资534万元。潜江市张金镇双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6年建设,2016年竣工,面积5000亩,投资802万元。市农业农村局建设2个项目,分别为潜江市2021年度张金镇福利河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建设,于2022年完工,正在准备市级验收,面积10600亩,投资2120万元。潜江市2022年张金镇曾大河和双河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面积16000亩,投资32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0600-202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6.1.6“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使用年限指高标准农田各项工程设施按设计标准建成后,在常规维护条件下能够正常发挥效益的最低年限。各项工程设施使用年限应符合相关专业标准规定,整体工程使用年限一般应不低于15年。”目前,七个项目区正常发挥效益时间只有5至10年,争取今后将达到10年的项目区申请纳入改造提升建设。
再次感谢你们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如您有新的意见和好的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相关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