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J04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沙祥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兴隆大道园林绿化和环卫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我局在收悉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及时进行办理。
一是环卫管理相关情况。兴隆大道全长约9300米,道路宽约24米。其中,兴隆大道(章华北路至清远路段)长6200米,面积约14.88万㎡,属于城区环卫服务范围,为切实做好该段道路环卫作业,在日常作业中,我局每日安排环卫工人对兴隆大道实施清扫保洁作业,出动2台洒水车、机扫车对路面进行机械化作业,有效保障道路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兴隆大道(清远路至安远路段)长3100米,面积约7.44万㎡,因该段道路建成通车较晚,目前尚未纳入城区环卫服务。
二是园林绿化相关情况。兴隆大道(清远大道至安远大道)整体由市交投负责建设,项目主体为市交通运输局。目前,绿化为三部分,一是兴隆河桥至清远大道段建成部分已移交至市城管执法局,由市城市运营集团负责养护,市园林绿化发展中心负责监管,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正常运转;二是丰收渠至兴隆河桥段(约3100米)建成部分尚未移交,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G318美丽国道创建暨国道省道穿越城镇路段养护工作专题会议备忘录》(2024年1月6日)精神,我局协调项目主体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现场核查,正在准备移交的项目竣工验收、移交整改、资金审批等相关工作,待移交条件成熟,及时进行交接,开展绿化的日常养护管理;三是安远大道至丰收渠段(约700米)因土地性质未变更到位,至今还未开展绿化建设。
兴隆大道建成以来,上述部分未移交路段在无经费保障条件下,我局在重点活动保障期间,出动环卫作业车辆开展环境卫生作业,兜底保障该段道路卫生整洁。为加强兴隆大道全段园林绿化和环卫管理,促进城市道路绿化和环境卫生质量不断提升,下一步,我局将尽力抽调环卫作业力量,加大对重点活动环卫突击保障的频率,清理清除兴隆大道(清远路至安远路段)道路砂石、堆积垃圾,保障道路环境卫生整洁。针对兴隆大道(318复线)安远大道至丰收渠路段绿化建设,提升道路绿化环境事项,我局也将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园林绿化的前期移交准备工作。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已将相关移交事宜专题报请市政府审批,待市政府研究明确后,我局将同步推进相关工作落实落地。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帮助,不知我们的答复你们是否满意,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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