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J07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涂其春、汪卫、范如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禁建区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的建议已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关于提出的优化、调整禁建区范围的建议,与我市现行禁建政策存在较大出入,相关遗留问题宜待市政府新的禁建政策出台后,再逐步化解。
关于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的建议,市治违办已有相对成熟的老旧房屋维修审批流程,可按程序申报处置。
2023年,我局根据原“两区”(征迁发展区和风貌提升区)规划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两区”规划分类处置办法,划分了新的禁建管控区域来应对和化解各类禁建历史遗留问题,后因诸多原因,“两区”规划未能实施。考虑到属地群众实际需求,我局迅速将该建议案反映的问题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市政府相关领导原则上同意按照“一事一议”“一户一策”的方式,由属地政府上报市政府专题研究解决方案。
下一步,待我市新的禁建政策出台后,我局将按照新要求,积极配合属地政府推进落实各项新政策,化解历史遗留矛盾。同时,对于建议中反映因房屋老旧需要进行维修加固的,我局将积极协调市治违办,加快审批和办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安居需求。
最后,再次对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希望今后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回应群众期盼,全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不知我们的答复你们是否满意,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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