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09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江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乡村幼儿园的建议》(第099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关注,现答复如下:
儿童是民族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幼有所育”一直都是备受关注的重要民生问题。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市紧扣“扩资源、调结构、建机制、提质量”的发展思路,深入实施“资源扩大、环境创设、园务管理、卫生保健、教师培训”五大工程,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民办并举的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市幼儿园办园条件明显改善,园务管理逐步规范,教师队伍相对稳定,保教质量整体提升。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乡村幼儿园在队伍建设、园务管理等方面仍有很大提升空间。针对您的建议,在乡村幼儿园规范管理上,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规范准入管理。一方面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市教育局对新申报的幼儿园进行严格审核,对其办园资格、办园条件、办园环境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论证,对符合办园要求的,批准发文或发放《办园许可证》,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允许开办幼儿园。全市禁止无证办园。另一方面严格教师准入制度。根据国家颁布的《幼儿教师专业标准》,严格落实园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和保育员、卫生保健员、炊事员及安保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不符合相关从业规定要求的,不允许进入幼儿园工作。对于已经进入幼儿园工作而未取得相关资质的,必须在从业1-2年内取得相关资质。
2.强化教师研训。一是抓好集中培训。通过国培、省培、市培等集中培训,一年内确保全市幼儿教师轮训一次。培训内容充分考虑城镇、乡村幼儿园实际需求,确保教师学有所获。二是抓好片区研训。教育局将22个学区(分局)和市直机关幼儿园划分为9个片区,通过调研、走访,了解基层教师培训需求,制定研训方案,每月开展一次片区内所有园所参加的大型培训,切实提升区域内教师专业素质。三是抓好园本研训。幼儿园以园所为阵地,开展覆盖全体教师的园本研训活动,促进本园教师专业发展。
3.强化过程监管。一是坚持做好年度检查。常态化开展一年一次的幼儿园年检,组织专班,对全市幼儿园依法办园、组织管理、办园条件、保育教育等内容进行检查和效能考评,考评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幼儿园下达整改通知书,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等级评估不得晋级,年终不得评优,此举督促各园切实规范办园行为。二是严格进行办园等级评估。依据《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标准》,每两年对全市幼儿园进行一次等级评估,严格根据考评小组综合评分情况核定幼儿园等级,经市教育局、物价局审定后考评结果在电视台、潜江日报等媒体上予以公示,并作为各地、各幼儿园评优评先、奖补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各幼儿园严格按等级收费。三是持续开展日常督查。市教育局坚持“两月一大查、一月一抽查”,组织相关职能科室,通过园长汇报、教师座谈、家长问卷等途径全方位、多角度掌握各幼儿园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幼儿园将市局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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