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回复
彭浩委员:
您好!
您在政协潜江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潜江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很好,也是我们共同关注的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我们与人社、物价、食药等部门进行了沟通。结合当前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您提出的各项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降低住院门槛,提高报销比例,纳入慢病管理范围的问题。经征询市人社局意见,对您提出的三个问题逐一回复如下:一是关于降低结核病人住院门槛费的问题。根据《湖北省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鄂卫发〔2012〕36号)和《潜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潜政发〔2017〕15号)精神,我市对包括耐多药肺结核在内的22种重大疾病实行了住院零起线政策,该类患者在任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都无须交纳门槛费。二是关于提高肺结核病人住院报销比例问题。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扶贫办关于做好医疗保险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潜人社发〔2017〕142号)精神,我市对包括肺结核病人在内的精准扶贫对象,实行“一免二降三提高”的医保扶贫政策,即免住院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由12000降至5000元;提高门诊、住院和大病保险报销5-10个百分点,缓解了结核病人因病致贫问题。普通结核病人在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为65%,2017年人均自付费用2660元,再行提高住院报销比例需上级人社部门出台相关政策。三是关于将肺结核纳入门诊慢病问题。结核病人在我市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可享受70%比例报销,年度封顶线360元。另外《潜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潜政发〔2017〕15号)已经明确规定了我市25种门诊慢病,后期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策争取力度,力争将其纳入门诊慢病补偿范围。
二、关于提供结核病防治专项工作经费保障的问题。2017年,我市将结核病治疗工作按相关政策和市疾控中心、市中心医院的请求,从疾控中心剥离到市中心医院,由市中心医院感染科承担全市结核病的治疗工作。自2017年起,我市从中央和省级财政疾控项目经费中明确了结核病防治的专项经费。其中用于中心医院承担的结核病防治经费共计13万元,主要包括结核病可疑患者检查1.5万元、患者痰涂片检查1.5万元、患者摄片检查1万元、疫情信息监测与评估1.5万元、耐药患者管理6万元(用于补充痰培养成本)、实验室质量控制1.5万元,政策范围内的防治经费已全部拨付给中心医院。
三、关于将皮试液列入耗材,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一是关于将皮试液列入耗材的建议,经征询市物价局意见,《潜江市医疗服务价格》(潜价审规(2011)19号)有关规定政策上不支持。二是关于皮试收费标准。潜价审规〔2011〕19号规定“应变原皮内试验”收费标准为每组20元,按照市物价局 《关于调整我市试点改革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潜价审规〔2015〕38号)文件规定,市中心医院可在原标准上上调30%,该价格可执行每组26元。经向周边地市调查了解,目前,武汉同济、协和两大医院执行的是25元,天门执行的是25.6元。关于皮试收费标准低、不合理的问题,我们积极向物价部门反映,争取在下一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合理提高收费标准。
四、关于加大市场抗结核病药品监管力度的问题。经征询市食药局意见,抗结核药属于处方药不属于特殊管理药品。根据您的建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已经开展全市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零售药店违规行为,防止不合理或滥用药物事件的发生。今后将零售药店抗结核用药的销售也做为重点监管的范畴,严厉打击不凭处方销售抗结核用药的行为。
五、关于提升耐药肺结核诊疗能力的问题。从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反馈的信息,全省耐药肺结核病患者的诊治需具备相关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申报,目前,直管市尚无此能力。省卫生计生委正在考虑发挥区域医疗中心的作用,统筹解决直管市耐多药肺结核病患者诊疗问题,力争2018年我省耐多药肺结核诊疗覆盖率达到100%。在当前情况下,我市耐药肺结核病患者的诊治仍需要转诊武汉、荆州等定点医院。市卫生计生委将根据您的建议,积极督促市中心医院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尽早向省卫生计生委申报耐药肺结核患者救治的定点医院,以满足患者需求。
六、关于加强高中生、工厂等重点高危人群防控力度的建议。2018年,我们已向市教育局正式去函,就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并着力推进学校新生结核菌素筛查工作的推进。同时,我们也将学校、工厂等场所作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点场所,组织人员深入全市有病例报告的学校开展了结核病风险巡查工作,对网络报告的学生结核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逐一进行了调查核实追踪与原理,与重点学校相关负责人建立了联络机制,共同做好校园结核病防控工作。今年3月24日结核病宣传日,组织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采取进社区、到工厂、入校园的方式开展结核病防治宣讲,通过摆放结核病防治知识展牌、发放结核病防治手册、折页,播放结核病危害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结核病宣教活动,取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同,让结核病宣教进一步深入人心。我们也将一如既往地将学校、工厂作为今后结核病防治的重点场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防治知识水平,降低传播风险。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关心与关注。
2018年5月30日
主管领导姓名 毛道元 联系电话 6242578
经办人姓名 李明春 联系电话 6239093
邮 政 编 码 43319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1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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