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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第八届四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回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24725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5月22日 17:00:55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2日 17:00:55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第八届四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回复

胡薇、刘大琼、甘霖、马彩郡、皮婵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办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就您的提案回复如下:

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干扰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招生入学秩序,加重了学生的课外负担和家庭的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对此,中央领导高度重视,教育部、湖北省相继发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20186月,潜江市成立由分管教育副市长组长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市教育、公安、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门专干组建治理工作专班,先后多次深入机构展开治理行动截止2018年年底,全市共出动联合检查70人次76家存在各类安全隐患培训机构70家完成整改,6家限期整改;41家存在违规办学问题培训机构,39家完成整改,2家限期整改;32家“无证无照”机构,22家递交材料申办证照6址整改,4依法关停。2019年,我们将专项治理工作与其他工作融合,巩固治理成果。一是与年会结合,我们组织专班人员编印了《民办学校规范管理50问》,草拟了《关于规范民办培训机构设置及管理的办法》,并在会上学习和签署规范办学承诺书二是与年检结合,我们组织专班对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年检,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予以年检结果评定。年检“基本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限制招生规模;年检“不合格”的单位,暂停招生,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责令停办;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5月,市治理工作专班深入机构展开“回头看”,通过听取整改汇报、察看整改效果、宣讲政策法规等形式巩固治理成果。620日,潜江市代表湖北省(湖北省仅有潜江和武汉两地)接受了教育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回头看”检查,我市治理工作获得检查组高度肯定。与此同时,我们于8月在潜江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了培训机构白名单。

以上是我局近几年在培训机构治理方面所做工作的概述。您提出的六个方面建议很好,我局将据实参考。下一步,我们将上级要求把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作为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一是提请市政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强化教育、市场监管、卫健、民政等部门监管职责,尤其是加强与发改委的合作,规范收费行为,治理收费乱象;建立多部门联动管理平台,形成合力,提升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治理能力。二是定期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在寒暑假等关键节点,分层分级开展整治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在平时重点查处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或变相组织、推荐、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校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参加或挂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其他社会人员等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以查促改,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减轻广大家长和学生对参加培训机构辅导的依赖三是严格按照潜江市教育局潜教社〔2019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设置及管理的通知》依法依规审批,不达标的一律不予以审批通过。四是提请市政府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范围,强化网格员监督、巡查职能,发现无证培训、超范围经营、强化应试等违规问题及时上报社区、市政法委网格化中心,再由网格化中心反馈至相关管理部门。五是积极发挥民办教育协会“指导、服务、协调、维权”的工作职能将工作重心不断深入到各个方面,在业务工作指导、构建交流平台、对外服务宣传、规范民协管理、营造良好民办教育生态环境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六是加强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的运用完整据实录入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及时公开培训机构课程内容、师资力量、招生运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宣传服务平台,鼓励社会、学生及其家长参与监管和评价,结合群众评分情况,公布黑白名单制度,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此复。


20205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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