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第八届四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的回复
伍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中小学课外辅导培训机构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注。现就您的提案回复如下:
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干扰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招生入学秩序,加重了学生的课外负担和家庭的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十分强烈。您提出的四个方面解决建议很好,我局将据实参考。
关于“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监管”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之第十二条规定: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当前,社会上存在的非学历文化类、兴趣艺术类、职业资格培训类、职业技能培训类等培训机构中,教育局仅仅审批受理了非学历文化类培训机构,其他类型机构均不在审批受理职权范围内。为做好非学历文化类培训机构的管理,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设置及管理的通知》(潜江市教育局潜教社〔2019〕8号),该《通知》在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的审批上对举办者资质、办学经费、办学场地、设施设备、专任教师、管理队伍、决策机构、办学章程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在管理上对培训机构公开培训项目、控制招生规模、规范培训内容、控制培训时间、规范收费、规范宣传行为、违规处理办法等提出了具体办法。同时,我们编印了口袋书《民办学校规范管理50问》。除了日常监管外,我局每年组织专班开展培训机构年检,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予以年检结果评定。年检“基本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限制招生规模;年检“不合格”的单位,暂停招生,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责令停办;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由于培训机构类别较多,因此,对培训机构的管理我局将提请市政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强化教育、市场监管、卫健、民政、文体旅新、公安、消防、安监、发改等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多部门联动管理平台,形成合力,提升治理能力。
关于“鼓励学校探索课外教学”的建议。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在解决“四点半”问题的同时,为学生提供了全面发展的平台,受到广大家长的认可。今后针对课后托管工作,我们会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一是丰富托管课程。要求各学校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结合学校实际,开设作业辅导、阅读、篮球、足球、围棋、书法、绘画、机器人等丰富的托管课程,让托管工作在解决家长后顾之忧的同时,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二是规范教师管理。牢牢把握“家长自愿”原则,坚决杜绝强制托管、将课后托管变成集中补课等现象。三是提升托管质量。严格落实托管时间,充分发挥学校托管工作指导小组的作用,通过开展监督巡查、问卷调查、走访家长、学生、跟踪考评等方式,加强托管质量的评价管理,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关于“坚决杜绝强迫学生补课的行为,鼓励学校设立名师讲堂”的建议。《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条明确规定: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定期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在寒暑假等关键节点,分层分级开展整治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在平时重点查处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或变相组织、推荐、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校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参加或挂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其他社会人员等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以查促改,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2019年我们查处了2起在培训机构兼职的违规行为。同时,在教师专业化培训方面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若干措施》精神,实施教育人才培养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教师人才梯队培养荣誉“宝塔计划”和培训“三航计划”,用五年左右时间打造潜江名师千人团队。2019年开展国培、省陪、市级培训预计达到6000人次,其中选派50名校长到全国知名高校培训,100名优秀教师到省内名校跟岗学习。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经过有效监管和培养我市教师队伍会越来越优,课堂效果会越来越好。
关于“加大力度,整顿参差不齐的辅导培训机构”的建议。2018年6月,潜江市成立了由分管教育副市长为组长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市教育、公安、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门专干组建治理工作专班,先后多次深入机构展开治理行动。截止2018年年底,全市共出动联合检查70人次。76家存在各类安全隐患培训机构70家完成整改,6家限期整改;41家存在违规办学问题培训机构,39家完成整改,2家限期整改;32家“无证无照”机构,22家递交材料申办证照,6家迁址整改,4家依法关停。2019年5月,市治理工作专班深入机构展开“回头看”,通过听取整改汇报、察看整改效果、宣讲政策法规等形式巩固治理成果。6月20日,我市接受了教育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回头看”检查并获得检查组高度肯定。下一步,我们把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作为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把好市场准入关、日常监管关、系统运用关(加强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运用,完整据实录入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及时公开培训机构课程内容、师资力量、招生运营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宣传服务平台,鼓励社会、学生及其家长参与监管和评价,结合群众评分情况,公布黑白名单制度,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此复。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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