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潜江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24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漆雕良仁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如何促进小龙虾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24号提案)已交由我中心受理,我中心主要领导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潜江龙虾养殖生产相关情况
二十多年来,潜江在小龙虾养殖模式、技术标准上始终引领全国。潜江是“虾稻连作”、“虾稻共作”模式的发源地,开创了我国小龙虾养殖的先河,其中虾稻共作模式被农业部誉为“现代农业的一次革命”和“中国现代农业的典范”。我市成功探索出小龙虾人工繁育方法,建成全国最大的小龙虾良种选育繁育中心,在全国率先建立起覆盖小龙虾全产业链的标准化体系,成为全国小龙虾标准化养殖的创立者、引领者。
截至目前,全市小龙虾养殖总面积85万亩,其中虾稻共作面积80万亩,小龙虾池塘养殖面积5万亩,小龙虾池塘养殖模式主要有池塘精养3.3万亩、虾莲(藕)共作1.5万亩、虾鳝混养等其它池塘养殖0.2万亩,小龙虾养殖产量15.8万吨。
我市按照“因地制宜、政策扶持、产业引导、龙头带动、市场运作、科技指导”的工作思路和“生态、健康、循环、集约”的要求,正逐步实现全市虾稻共作基地“田成方、渠成网、路相通、树成行、排灌分开、出入畅通”的良好发展局面。结合全市稻田的自然条件,我市坚持高标准开发,鼓励龙头企业流转土地建基地、合作组织共同建基地,不断壮大基地规模。全市现已建成了13个万亩和70个千亩集中连片虾稻共作标准化生态种养基地,基本实现基地布局合理、生态环境优良、产销功能齐全的小龙虾产业发展新格局。
由于前些年小龙虾养殖利润十分可观,许多养殖户不按标准开挖,再加上部分地方缺少统一规划,导致一些地方开挖标准不高,碎片化现象严重。有的养殖户“重虾轻稻”,只养小龙虾,不种水稻,导致小龙虾品质与效益不佳。全市小龙虾投入品市场销售网点繁多、品种五花八门,经营地点分散隐蔽,存在“非药品”、“非药品药品化”、“饵料、饲料、肥料不分”、“生物制剂泛滥”等一系列质量安全隐患。
二、工作措施
(一)严控随意开挖,全面提档升级。近年来,我市在发展虾稻共作基地过程中,严格按照《虾稻共作标准化养殖技术规程》中稻田改造标准开发,杜绝随意化。坚持依托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基地建设,探索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推进土地流转,提倡集中连片规模发展。大力推广孙桥村破解虾稻共作基地零散化、随意化、碎片化难题的典型经验,结合“按户连片”工作要求,按照“宜养则养、宜种则种”的原则,因地制宜,推进基地做大的土地流转政策落实,采取租赁、调剂、分户种粮联户养虾、龙头企业反租倒包等多种形式,引导和扶持企业与农民开发虾稻共作基地。大力推行熊口镇赵脑基地“六统一”的经营管理,即统一种养标准、统一机械施工、统一供应农资、统一服务管理、统一收购产品、统一产品品牌,规范生产行为,确保虾稻共作降本、提质、增效。
(二)坚持模式创新,强化技术培训。我市依托桂建芳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虾蟹体系潜江综合试验站等平台,强化小龙虾科技创新,开展了多种稻渔综合种养模式的试验示范,如常生稻-虾共作、虾-蟹-稻共作、虾-龟-稻共作、虾鳖稻共作和虾(小龙虾)虾(澳洲龙虾)稻共作等,力争进一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单位产出效益,拓宽农民致富路径。今年是小龙虾养殖转型升级关键之年,我们及时推出虾稻共作繁养一体化标准化生产、虾稻共作繁养分离生产和虾稻共作立体综合生态模式生产等3种新模式,今年上半年推广了虾稻共作繁养分离模式5000亩、虾稻共作立体综合生态种养模式2000亩,开展这些模式生产的养殖户综合效益明显。多年来,我市大力推行虾稻共作标准化生产,每年免费向广大小龙虾养殖户印发《水产标准化养殖日志》、《虾稻共作标准化生产明白纸》和《潜江市小龙虾养殖专题气象服务》等技术资料3万余份,每年组织开展小龙虾养殖技术培训50期以上,培训近万人次,有效提升养殖户标准化技术水平。
(三)加强质量监管,保障食品安全。全市现已建设完成16个小龙虾产品质量可追溯基地和1个中心监控平台,集成了小龙虾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渔业环境监控、水质在线监管和小龙虾病害远程诊疗“四位一体”的小龙虾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为实现小龙虾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目标打下了基础。我市建立了小龙虾产品日常检验检测制度,多年来,在部省市抽检中合格率100%,出口欧盟135项检测指标无一项超标。我市每年组织多个部门开展“虾-稻”生产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小龙虾全产业链监管执法,在源头净化“虾-稻”生产经营市场,有效增强养殖户与经营者质量安全理念,规范了市场行为。
(四)建立联结机制,促进规范发展。我市通过联结各方经营主体利益来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养殖户与合作社、企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从制度上保障养殖户规范化生产和良好收益。一是推广“一转一租一包”模式。通过“一转一租一包”,建基地、建社区、建企业,企业获得稳定虾源和稻谷,集体获得财产收益,农户成为二级经营主体,三方因虾稻产业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二是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方式,实行订单制度,通过签订种养和收购合同,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三是推广“租金+政保+商保”模式。在土地流转租金市场化增长的基础上,建立市土地资源交易平台,明确土地流转租金的保护价和指导价,建立土地流转租金多重保障机制,我市土地流转租金整体保持每年10%的增长。成立龙虾产业投资公司,采取“政府+合作银行+保险公司+农民合作社联合会”的模式,积极开发助农贷、助保贷、虾农贷等金融产品,构建农业生产经营多重保障体系。
你们提出的三条建议是我们现在正在做,未来更需要持续不断开展的工作,这三条建议对潜江龙虾产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我们将积极作为,履职尽责,为潜江龙虾产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感谢你们对龙虾产业的关注和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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