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潜江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2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杨红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如何推进小龙虾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25号提案)已交由我中心受理,我中心主要领导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潜江龙虾产业发展现状
(一)产业规模全国领先。2019年底,全市虾稻共作面积已达80万亩,建成了13个万亩和70个千亩集中连片虾稻共作标准化生态种养基地,形成了布局合理、集中连片、产销功能齐全的潜江龙虾养殖新格局,辐射带动全国虾稻共作面积1600多万亩。潜江共有小龙虾龙头加工企业13家,年加工能力达到30万吨以上,产品出口欧美21个国家和地区,2019年全市小龙虾出口创汇1.5亿美元,连续15年位居全国第一。潜江成为长江中下游地区小龙虾交易集散地,销售网络覆盖全国所有省份和20多个国家和地区。潜江建成全国最大的小龙虾交易中心,18小时内可将鲜活潜江龙虾供应到全国400多个城市,2019年销售鲜活小龙虾21万吨,销售额达80亿元。潜江现有小龙虾餐饮店2000多家,在全国各地开设直营店或加盟店500多家,先后推出了100多道小龙虾菜品,潜江油焖大虾、潜江蒜蓉虾成为中国名菜,每年吸引100多万人到潜江品虾观光。2019年,全市虾-稻产业综合产值达到420亿元。
(二)技术标准全国共享。潜江依托桂建芳院士专家工作站、湖北省小龙虾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国家虾蟹体系潜江综合试验站在小龙虾良种选育繁育、生态种养、精深加工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搭建了“产、学、研”于一体的小龙虾创新平台,通过技术进步带动全国小龙虾产业飞跃发展。潜江是全国率先开展小龙虾苗种人工繁育并取得成功的县市,2019年苗种供应量达75亿尾,保障了长江流域及全国小龙虾养殖的苗种需求。潜江开创了我国人工养殖小龙虾的先河,虾稻连作、虾稻共作模式相继被潜江市水产技术人员探索总结出来,被农业部专家誉为中国现代农业的一场革命,是中国现代农业的成功典范。虾稻共作的诞生为中国小龙虾产业的迅猛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潜江是全国稻田综合种养标准化示范市,在小龙虾养殖、繁育、加工、餐饮技术上共有18项标准,涵盖一二三全产业链的小龙虾标准体系已初步形成,在全国率先健全了小龙虾标准化体系。
(三)品牌影响与日俱增。我市成功举办十届湖北潜江龙虾节和三届虾稻产业博览会,打造了全国最具魅力的小龙虾节庆品牌。通过在央视、高铁投放潜江龙虾广告,开展“潜江龙虾”走进香港、联合国总部、世界军运会、柬埔寨等推介活动,有效提升潜江龙虾品牌知名度。我市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积极性,与全国15个地区和59家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潜江龙虾品牌运营合作,共享潜江龙虾品牌效益。美国驻武汉总领事馆、英国北欧政党青年干部考察团专程来潜考察,法国苏玳市与我市签订友好城市合作备忘录,潜江龙虾成为外国城市与潜江友谊的纽带。“潜江龙虾 世界共享”鲜明品牌烙印已经形成。近年来,“潜江龙虾”相继被评为“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中国节庆品牌示范基地”,2020年7月,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发布“潜江龙虾”区域公用品牌价值为227.9亿元,位列全国龙虾区域公用品牌第一名,潜江龙虾品牌享誉中外。
二、提案中相关建议的回复
(一)小龙虾产业发展规划与标准化发展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小龙虾产业发展,2017年出台了《湖北省小龙虾十三五发展规划》;2018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潜江龙虾创建区域公用品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推广“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三年行动方案》,重点就品牌打造、规范发展、统一标准、良种培育、产业融合等方面进行了部署,并提出将“潜江龙虾”打造成为全国一流的水产区域公用品牌;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培育潜江龙虾国家级品牌”,省农业农村厅先后印发《湖北省农产品品牌三年培育方案》和《湖北省“虾稻共作 稻渔种养”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2 年)》,系统谋划全省小龙虾产业发展和“潜江龙虾”国家级品牌打造。近年来,潜江市委、市政府抢抓机遇,坚持把建设“潜江龙虾”国家级品牌作为推进农业转型、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2018年,出台了《打造潜江龙虾区域公用品牌行动方案》“黄金30条”,将潜江龙虾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分解为38个具体项目正式实施,争取“潜江龙虾”成为“中国第一,世界有名”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019年出台了《潜江虾-稻“走出去”实施方案》,着力推动“潜江龙虾”“潜江虾稻”品牌与标准向市外延伸,在更大范围、更多企业共建共享,形成千亿特色产业集群,建成中国虾谷,打造“潜江龙虾”国家级品牌。
2017年,原农业部发布《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国家标准,对小龙虾产业规范发展提供了指引。2019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的通知》(农办渔〔2019〕24号),要求各地对近期拟发展的稻渔综合种养主体加强指导和监督,以“稳粮增收”为根本前提,以“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为基本原则,按照《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的有关要求对沟坑占比和水稻产量等指标进行严格控制。潜江在龙虾养殖、繁育、加工、餐饮技术上共有18项标准。其中《潜江龙虾虾稻共作养殖技术规程》1项国家级行业标准;《潜江龙虾虾稻轮作养殖技术规程》《虾稻共作养殖技术规程》《虾莲(藕)共作养殖技术规程》《虾蟹鳜混养技术规程》等7项湖北省地方标准;《潜江虾稻米》《潜江龙虾鲜活产品标准》、《小龙虾配合饲料》10项潜江市地方标准,涵盖一二三全产业链的小龙虾标准体系已初步形成。
(二)潜江龙虾产业科技支撑
潜江龙虾产业的发展历史,就是一部创新史,二十年来,潜江坚持以技术创新引领产业发展,始终保持小龙虾产业领军地位。一是坚持自主科技攻关。市水产技术人员先后创新出“虾稻连作”、“虾稻共作”高效生态种养模式,不仅解决了我市小龙虾加工、餐饮企业原料供应问题,更为全国小龙虾千亿产业发展提供了最坚实的基础保障。二是坚持协作创新。我市积极与中科院水生所、武汉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在小龙虾选育繁育、养殖、加工等方面持续开展技术攻关,相继建成全国唯一的小龙虾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场、国家小龙虾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和淡水甲壳素精深加工基地,增强了小龙虾产业科技支撑能力。
(三)潜江龙虾产业质量管控
我市坚持把质量安全作为潜江龙虾的生命线,全力做到“三个好”。一是水好。坚持“养虾先养水、好水养好虾”,引入汉江“一江清水灌全市”。二是模式好。高标准建设虾稻共作基地,全面推行“虾稻共作”生态绿色种养模式,减药减肥50%以上。虾稻共作被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誉为“四小典范”,即小粮仓、小银行、小水库、小肥料厂。三是管好。建立潜江龙虾质量追溯体系,实行日常检验检测制度,实现从生产到销售“四位一体”全程追溯,在部省市抽检中合格率100%,出口欧盟135项检测指标无一项超标,被列为中欧互认免检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四)潜江龙虾产业链条拓展
我市依托华山、莱克等13家小龙虾本土企业,引进正大集团、周黑鸭、安井食品等多家知名企业,拓展了小龙虾精深加工链条。特别是用虾头虾壳提取甲壳素,推动小龙虾从传统农业跨进了现代生物医药领域。成立潜江龙虾职业学院,在全国首设小龙虾专业,培养全产业高等技能人才。持续做大小龙虾餐饮、电商、物流等产业,加快冷链仓储和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畅通冷链运输通道。突破发展虾旅产业,成立全国首家小龙虾主题旅行社,推出小龙虾美食、玩乐、游学主题旅游线路,真正把食客变成游客。着力发展文化创意,大力实施“五个一”工程,以潜江龙虾为原始形象,设计特色龙虾吉祥物,开发系列文创产品。同时,推动“龙虾+城建”,打造龙虾大道,建设潜江生态龙虾城、龙虾学校、龙虾博物馆等,以虾名城,以城托虾,全面深度交融。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把虾稻共作基地建设和高标准农田整治与特色小镇、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结合起来,通过节点景观打造、土地流转以及水网、电网、路网和林网连通,建设21万亩虾稻田园综合体,打造集旅游观光、美丽乡村、生态宜居的示范样板。
你们提出的建议对促进潜江龙虾产业高质量发展非常重要,我们将结合部门职能,积极作为,履职尽责,为潜江龙虾产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感谢你们对龙虾产业的关注和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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