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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0190067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5234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务督查室 发文日期: 2019年07月15日 11:00: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15日 12:00:00 名  称: 对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0190067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20190067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现将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0190067号建议提出的《关于支持江汉平原货运铁路潜江站西延连接蒙华铁路的建议》的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基本情况

江汉平原货运铁路潜江站西延连接蒙华铁路项目名称为潜江至荆州铁路项目预计总投资35.41亿元,线路全长78.9公里(其中潜江境内51公里)。

潜江至荆州铁路项目线路自潜江铁路支线上的潜江北站引出,向西跨东荆河,经潜江市新城区西北角外围,后折向西南,经周矶办事处西侧,上跨忠武天然气管道、汉宜铁路、汉宜高速公路、川气东输天然气管道,在熊口镇西北侧5km处预留熊口会让站;经熊口农场农科所东侧、龙湾镇北侧至张金镇东侧5km设张金货运站;跨中干渠、S219后折向西,从六合垸农场南侧通过,并设熊河会让站;跨越X011、朱家河、西干渠、荆监一级公路后,线路引入蒙华铁路煤运通道荆岳段江陵站。

二、前期工作情况

)与荆州市发改委(铁路办)对接情况

荆州市发改委(铁路办)提出个方面意见:一是潜江至荆州铁路项目建设对于荆州市意义不大,荆州市铁路发展规划不会考虑该铁路项目;二是荆州市不会投资该铁路项目建设;三是荆州市建设用地指标有限,该铁路建设荆州区域内的用地指标由潜江市去争取,不能占用荆州市建设用地指标。

)与蒙华铁路公司湖北指挥部对接情况。

蒙华铁路公司湖北指挥部认为,潜江至荆州铁路项目与蒙华铁路江陵接轨具备条件,同意在蒙华铁路江陵站接轨;蒙华铁路公司湖北指挥部将配合蒙华公司运输部做好潜江至荆州铁路与蒙华铁路接轨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蒙华铁路公司湖北指挥部明确指出接轨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地方政府承担。

与铁四院对接情况

铁四院认为,潜江铁路支线止于潜江境内,为断头路,该铁路西延是加快江汉平原货运铁路体系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加快推进江汉平原铁路沿线城市经济建设,有利于提高江汉平原货运铁路运营效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荆州对潜江至荆州铁路项目建设积极性不高

荆州市发改委(铁路办)潜江至荆州铁路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荆州市内蒙华铁路连接荆门,货物可通过长荆铁路进入武汉市。同时,通过蒙华铁路连接岳阳,荆州市货物可通过京广铁路进入武汉市。对于潜江至荆州铁路,荆州市货物要通过江汉平原货运铁路进入长荆铁路,再进入武汉市。荆州市有两条铁路线都可以进入武汉市。因此,荆州市铁路建设规划没有考虑该项目建设,协调荆州市投资该铁路建设难度较大。

(二)潜江至荆州铁路与蒙华铁路接轨产生的费用需要市政府承担

蒙华铁路公司明确,接轨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地方政府承担。

(三)省铁路投资需要省政府同意,铁路运营产生的亏损由投资方共同承担

省铁路投资需要省政府同意,铁路运营产生的亏损由投资方共同承担。省铁投集团公司是代表省政府投资,潜江至荆州铁路项目投资需要省政府同意,再由省铁投集团公司参与投资。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铁路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8号)要求,在省政府同意潜江至荆州铁路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省内跨市(州)普速铁路项目,资金由省与沿线市(州)按照4:6的比例进行分担,即项目资本金40%由省政府投资,资本金60%由地方投资。在该铁路建成后,运营期间产生的亏损由投资方共同承担。荆州方面表示不参与潜江至荆州铁路项目建设投资,不承担该铁路运营后产生的任何亏损。

    四、建议

    1、建议省政府召集省发改委、省铁路办、省铁投集团、荆州市政府、潜江市政府参加的专题会议,就潜江至荆州铁路项目建设方案、接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等方面进行协调;

2、建议省政府将潜江至荆州铁路项目纳入全省铁路建设计划;

3、建议潜江至荆州铁路铁路走潜石高速以东与蒙华铁路江陵站为规划的监利至江陵铁路预留接口进入蒙华铁路江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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