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提案《打造江汉平原水生态命运共同体,推进江汉平原振兴发展示范区建设》(会办)的办理意见
关于省政协提案《打造江汉平原水生态命运共同体,推进江汉平原振兴发展示范区
建设》(会办)的办理意见
省生态环境厅:
现将省政协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20190291号提案提出的有关打造汉江平原水生态命运共同体 推进江汉江平原振兴发展示范区建设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积极配合推进制订并实施江汉平原振兴发展示范区生态区划
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湖北省委、省政府印发《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截至目前,我市已编制完成《潜江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潜江市城市蓝线规划》、《潜江市园林城区水系连通工程设计》和《汉南河截污治污及景观整治规划设计》。
完成返湾湖国家级湿地公园、汉江兴隆河生态绿道、潜江市园林城区水系连通工程的建设工作,汉南河截污治污及景观整治规划设计(一期工程)正在启动实施。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经批准的相关规划积极推进水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着力打造潜江市平原水乡特色风貌,努力恢复江汉平原“百湖千湿万河”的生态面貌。
二、落实河湖长制,推进全域河湖湿地保护修复
1.出台了《潜江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建立起以河湖长、分段河湖长、河湖长制办公室为核心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和市镇村组四级河湖长责任体系。全市现有市级河湖长27名、镇级河湖长207名、村级河湖长712名、沟渠长422名。同时,邀请128名“两代表一委员”对全市河湖进行同步监督。
2.制定了三级河湖长巡河湖工作清单、考核目标清单、日常管护内容清单等,要求各级河湖长加大巡查频次,加强河湖巡查,及时解决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同时,将河湖管理与保护纳入市级综合考评体系、纳入各地方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进行重点审计。
3.实行了“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全面开展了河湖划界确权工作和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清四乱”专项行动,共投入河湖治理资金24634.4万元,完成了城区二、五支渠黑臭水体治理和73条镇级河道、612条村级河道和485条小沟小渠疏流整治。
4.不断加强湿地保护。推进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强化返湾湖、借粮湖、白鹭湖、郑家湖等湿地保护和恢复,大力实施退人、退房、退田、退塘和还湖、还水、还湿地“四退三还”工程,打造成全国独具特色的湖泊湿地群城市。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湖北省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重点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继续深入全面推进“清流行动”和“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河长制全面见效。
二是全面完成市级河湖岸线勘界和划界工作,划定河湖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确定保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对河湖保护范围进行确权,确保河湖岸线不被侵占。
三是开展河道迎水面耕种集中整治行动,改善河道周边的水面、土壤环境,防止河道迎水面种植导致河岸土质变软造成水土流失,建少农业面源污染,提升河岸和堤防的防洪安全。
三、强化水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严格环境准入,严把沿汉江项目落户关,坚决不引进可能污染汉江的项目,并督促园区正在开展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并启动地下水监测评价。立足资源禀赋和生态优势,突出“水乡园林”特色优势,以东荆新区、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和兴隆河生态绿道等三大片区建设为重点,推进城市转型发展,积极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
2.强化水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意见》,制订了《潜江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各年度水污染防治年度计划,明确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同时,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书任务进行分解,将水环境质量作为考核的重点内容,年终进行考核评分。
3.针对水体达标计划挂图作战。制订水体达标方案,针对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特别是不达标断面,市政府制订了东荆河潜江大桥、东荆河新刘家台、四湖总干渠新河村、通顺河郑场游潭村水污染防治达标方案和优先控制单元工作方案,使达标措施具体化,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4.建立市内跨界流域考核机制。印发了《潜江市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试行)》,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总干渠等10条河流的54个跨界断面考核点进行了监测,并结合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对跨界断面水质实行按月监测评估通报、按年度进行考核。同时,将在水污染严重、跨界纠纷突出的乡镇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对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结果等次上升的地方给予奖励,等次下降的地方给予处罚。
5.严格监管执法。加大日常环境监管,针对重点区域、流域、行业开展日查夜巡,加强节假日暗访排查。对日常监察、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查处,特别是针对重污染行业、危废、涉水企业等重点领域和部位,集中查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下一步,我市继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制订完善全域水环境治理专项规划,继续做好东荆河、四湖总干渠、通顺河潜江段等重点流域治理工作,切实打好碧水保卫战。
二是严格环境监管执法。继续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排污许可证与总量控制,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执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守法经营、稳定达标排放。
三是按照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控源、治污、增容”统筹推进的工作思路,加大考核断面的综合整治力度。
四、严格水资源管理,推进水利工程补短板
1.强化红线约束。结合中央环保督、长江大保护标志性战役,加强汉江、东荆河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组织开展了入河排污口专项治理及整改提升、河渠清障等专项执法活动。同时,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市级水功能区划及纳污总量控制方案,并对32个市级水功能区实现了月度水质监测,7个规模以上的入河排污口实现了季度监测。
2.狠抓系统治理。突出水系的自然性和生态性,全面建设水生态文明,2014年以来累计完成投资46.9亿元,先后开展水系连通、水体治理、污染防治、湿地保护、生态绿化等五大工程建设,将治污、防洪、水环境治理有机结合。全市95%以上河湖实现了互联互通。
3.推进依法治水。强化水源地保护,印发了《潜江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编制了《潜江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潜江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潜江市泽口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各部门联合开展了泽口码头行洪障碍物拆除工作,协调天门市泽口渡口停止了运营,有效保障了全市人民饮水安全。规范河道采砂管理,持续开展清江行动,联合天门市等周边县市对重点区域进行联合执法、重点监管,依法查封采砂“三无”船只10艘、抽砂沉管3000多米。
4.全面补短板,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通过灌区续建配套、长湖库堤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河湖水系连通、黑臭水体治理、重点泵站建设等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对重点河湖实施生态修复,提高防洪能力。去年共完成投资5.65亿元万元,完成灌区续建2018年度工程、下西荆河(浩口段)河道治理、中小河流重点县运粮湖项目区、以及杨市泵站、老新二站、汉江堤防整治、长湖库堤加固、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农村安全饮水、高效节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工程等投资。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中央环保督查、长江大保护标志性战役,加强汉江、东荆河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治理,综合运用各类先进技术,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实现全口径排查,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全面掌握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排污口名录。
2019年7月15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