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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4715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30日 14:35: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30日 15:15:00 名  称: 对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答复

孙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快递外卖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快递外卖人员队伍建设的关心,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强化履职,积极作为,加强我市快递外卖人员队伍建设。

一、基本情况介绍

目前全市共有快递、外卖企业13家,共有二轮、三轮电动车890台,从业人员890余人(其中外卖经营主体2家,美团从业人员380人,饿了么从业人员185人)。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安全意识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企业的检查和督促,严格要求企业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在从业人员入职前严格开展并落实面谈和培训,主要对从事本行业员工的行为规范进行学习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反馈和检核通道,对违背本行业职业素质人员及时跟踪并督促改进,确保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不断提升。二是提升行业人员安全意识入职前必须学习交通安全行为规范和骑行注意事项等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入职每周开展全专项培训,定期邀请交管部门现场指导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三是为从业人员配备头盔、配送箱、配送服、防晒服等定期对从业人员工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将检查记录留存形成台账及时排除车辆故障和其它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修理,最大程度降低可能出现的车辆安全风险,同时制定相应奖罚监督机制,形成良性循环

(二)推动外卖、快递人员福利保障齐全市人社局通过拓宽维权渠道、快递人员工伤保险全覆盖和主动监察,不断加强维护快递外卖人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一是出台了《潜江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2022年底实现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企业及所有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基层快递网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后,其从业人员在参保期内遭受事故伤害、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按照《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待遇。截止目前,已参保3家,4家正在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其余单位正在逐步办理之中二是拓宽线上线下维权“通道”,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快递外卖人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各项合法权益,我局开通门户网站、12333热线、信访投诉和法律援助等多种维权渠道,针对快递外卖人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工资等问题提供专项服务。三是主动监察,宣传《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快递外卖人员等新就业形态具有流动人员较多、兼职,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就业人员缺乏相应法律意识等典型特征,针对这类情况,市人社局制定了日常监管计划,一方面检查快递和外卖配送行业劳动合同签订、员工工资发放和人员流动记载等情况,规范这类企业用工行为;另一方面为快递外卖人员开展普法宣传,宣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快递外面人员法律意识,避免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三)加强从业人员电动车行车安全管理市公安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一是定期通报驾驶人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带安全头盔、乱停乱放、不服管理等交通违法行为,被初次违法被查的,一律到指定地点学习一个小时交通安全法规;第二次被查违法的一律在执勤点担任二个小时交通志愿者,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第三次被查违法,一律对管理企业下达交通交通安全整改通知书,建议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将交通违法人员列入黑名单,不得从事外卖行业工作。违法行为人因交通违法过错导致发生恶劣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是在加强源头管理和路面管控的基础上,公安交警部门将利用网络、屏幕、广播等各种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外卖配送车辆、人员交通违法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性。深入推进“七进”宣传,定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宣传工作。逐步引导外卖配送企业、配送人员自觉做到安全守法驾车,保障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听取和吸纳您的建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快递外卖人员队伍建设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快递外卖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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