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李大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动车驾驶行为降低安全隐患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小汽车的不按规定道路行驶、横冲直撞,随意停放,随处可见安装雨棚的电动车等多种问题确实存在,给城区道路交通造成了较大的安全隐患的情况确有存在,市局正在从以下方面进行全力整改:
一、狠抓源头管理,建立举报机制。市局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多部门齐抓共管,加强源头治理。加大多方联动协作,质监、工商、公安、交管等部门同时加强对电动车生产和销售环节的联合监管,坚决禁止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生产甚至市场销售,对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要求电动车的,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建立举报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途径,鼓励个人举报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违法行为。
二、严管严查,持续加强路面整治。市公安局持续联合多部门开展“两车”交通乱象整治,优化调整勤务模式,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在城区主要路段、早中晚高峰重点时段,加强重点违法、重点车辆整治、严查无牌无证电动车上路行驶、走机动车道、闯红灯、抢行逆行、不佩戴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截至2023年6月,市局交警支队共劝返进入限行区域低速电动车8.5万次,临时暂扣电动车3000余台,拆除电动车遮阳棚21000余个,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000余起。联动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对城区98家“两车”经营主体进行了 突击检查,发现5起涉嫌“两车”销售广告违法行为。
三、制定完善电动车管理制度。结合实际,采取综合管控、疏堵结合,制定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电动车管理办法或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意见等措施办法,以此来规范电动车销售及电动车驾驶员的行为,有效降低电动车的运行安全事故,维护正常公共交通安全秩序。
四、加大交通规则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广大市民宣传电动车应注意的交通规则和注意事项,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听取和吸纳您的建议,充分发挥公安部门的职能作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对电动车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
潜江市公安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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