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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05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30181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8月07日 12:54:53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7日 12:54:53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0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廖庆明、刘艺、刘正路、刘娟、熊宜军、郭剑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深入开展农村河道环境治理的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潜江市地处江汉平原腹地,地势平坦,属典型水网湖区,境内河渠纵横,水网密布,全市共有湖泊17座,市级河道约648公里,镇级河道约961公里,村级河道约1546公里。因特殊的地理区位和水系特点,导致我市农村河渠水葫芦、水花生等极易滋生蔓延,河渠日常治理管护任务较为繁重。近年来,全市各地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大力开展农村河渠整治,持续推动河渠面貌和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二、主要做法

一是健全河湖治理责任体系。建立了市、镇、村及小微水体三级河湖长制体系,共设立市级河湖长27名、镇级河湖长221名、村级河湖长1714名,小微水体河湖长442名。并以此为基础创新建立了“三包一”河湖治理管护责任机制,全市市、镇、村、组包保责任人共5767名,对全市17座湖泊、1398条大小河渠实现了全覆盖,确保了每条河渠都有责任人,为河渠“长治久清”奠定了基础。

二是持续开展河渠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碧水保卫战、迎春清河、捞草清漂等专项行动,统筹各地加大对农村河渠的治理力度。今年以来,又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市冬、春村居环境整治大会战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共督促指导各地清理河渠852条,打捞水葫芦57.4万平米,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202个,有力推动农村河渠面貌持续改善。

三是加强项目和资金支持。在加强农村河渠治理统筹指导的同时,积极在水利项目建设和管护资金方面对各地予以支持。“十四五”以来,高标准建设实施灌区、中小河流及水系连通等重点项目,其中通过兴隆灌区、老新二站等重点项目投入资金约4300万元,建设实施了中沙河6公里护坡、老新电排河7.4公里疏挖衬砌及涵闸泵站更新改造等工程,有效提升了老新等地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和河渠面貌。同时,通过对上争取向各地拨付河湖管护补助资金100余万元。

三、下阶段打算

下阶段,我局将以提案办理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对农村河渠治理的统筹和指导,引导各地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营造全社会爱湖护河的浓厚氛围。同时,全力对上争取水利建设项目和河渠管护补助资金,并积极向省、市建议呼吁加大对农村河道治理的支持,久久为功推进农村河道治理持续深入,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和保障。

最后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理解和支持水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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