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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T071号提案的回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2681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7月24日 15:45: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24日 15:45:00 名  称: 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T071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吴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柔性执法 传递法治温度 提升城市形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努力在严格执法与人性关怀之间找到平衡,让城市管理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一、转变执法理念,优化执法方式

对于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拖车执法方式僵硬,需要改进的建议非常中肯,我们将推广应用到执法实践中。

一是采用“先劝导提示,后处罚”的方式。在日常巡查中,执法人员一旦发现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若车主在场,会立即进行现场劝导,耐心告知其规范停车的重要性以及乱停乱放对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的不良影响,引导其将车辆停放至规定区域,对现场及时改正的违停车辆予以警示放行;若车主不在场,则张贴温馨提示单,提醒车主下次规范停车,对多次劝导仍不改正或严重影响交通的违停行为,再依法开具罚单。对于一些轻微的非机动车违停,我们要求执法人员将其挪移至规定停放点,并摆放整齐,同时向周边市民宣传规范停车知识。

二是将进一步优化拖车执法流程。明确合理的拖车时间标准,增强执法的灵活性和人性化。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确保其在执法过程中准确判断车辆停放情况,避免误拖。

二、整合车位资源,改善停车秩序

一是进一步规划建设停车场(泊位),我局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学校周边等停车需求大且具备停车条件的区域进行全面摸排,本着“能划则划”“应划尽划”的原则,在人行道合理施划停车泊位。自2024年来,我市中心城区施划新增人行道机动车停车位536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4000余个。

二是实施城区停车资源共享。一方面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保障安全有序的情况下,对外错时共享停车位资源,合理灵活安排停车时间,原则上工作日驶入时间为18:00至21:00,驶离时间为6:00至8:00,节假日、双休日出入时间为6:00至21:00。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公共停车场、城市主次干道沿线停车位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免收停车费。

三是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对非关键区域、未造成严重影响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轻微违停行为,采用口头告知、教育劝离的方式,暂不予以处罚的包容审慎管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

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商场等场所,开展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普及交通法规和停车知识,增强市民规范停车意识,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中的柔性执法举措和典型案例,展示执法成果,争取市民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鼓励市民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后续,我们将持续关注柔性执法工作的推进情况,不断总结经验,优化执法方式。加强与其他地区的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柔性执法制度和措施。同时,广泛收集市民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策略,确保柔性执法真正实现传递法治温度、提升城市形象的目标。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帮助,不知我们的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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